作者dingponlee (肉腳準教師)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心得] 留條路給別人走吧!
時間Mon Jul 23 11:06:54 2012
我想我應該是可以回應這篇文章的人
某年我曾經是某縣市的備一
然而當年因為台北市早上10:00放榜
而該縣市在8:00就開始撕榜分發
所以我眼睜睜看到
四位重榜的的人登記該縣市的學校
然後又知道那四個人後來選擇台北市
我的備一 就這樣煙消雲散 變成代理教師
可是我不覺得那是正取的人的錯
因為那本來就是他的權益
他的選擇跟給不給人一條路無關
畢竟是自己技不如人輸了就是輸了
我把眼淚擦乾重拼
後來兩三年內一連串的備取
可是又是一連串的煙消雲散
甚至於某年累積了七個"備取"(聯招,獨招)
還是只換到一個"代理教師"的命運
讓我差點認為自己再怎樣拼都逃不過"命運的捉弄"
甚至於想退出教師甄試
我的老婆也要我離開教職 轉職去別的地方
就再最風雨飄搖的一年
在老婆轉職的催促聲中 躲著老婆半夜起來看書下
我在最困窘無助的那年我考上了正式教師...
我想要勉勵大家 也要提醒大家
萬一成了備取 記得提醒爸媽 不要去打擾正取的老師
萬一成了正取 就好好的選一個學校 好好的教下去
至於正取要不要考其他縣市
個人以為也跟其他考生無關
當落榜時先把自己實力變堅強了再說吧
至少這些是我那些年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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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42.115
※ 編輯: dingponlee 來自: 163.20.242.115 (07/23 11:12)
1F:推 api0038:其實原po講的是確定重榜的人兩邊都去分發,跟你的狀況不完 07/23 11:25
2F:→ api0038:全相同,但確實希望其他縣市也能有二次分發的規則..... 07/23 11:25
3F:推 heggen:推你的正向!別人真的有才調做這樣的選擇,是別人的權利 07/23 11:27
4F:推 jean526:字字血淚阿,不要去打擾正取! 07/23 11:27
5F:→ dingponlee:未改變規則前 也只能尊重人家的決定... 07/23 11:28
6F:→ jean526:但確實希望有二次分發,雖然我畢業了,但對備取確實是折磨 07/23 11:28
7F:→ heggen:縣市不進行二次分發,雖然可惜,但每個縣市有不同的考量 07/23 11:28
8F:→ heggen:之前聽說新北不二次分發,是為了維護原來考生名次的權益 07/23 11:36
9F:→ heggen:避免後來備取上的志願,比正取生的選擇還好…所以才不二分 07/23 11:38
10F:→ heggen:寧可明年再開缺…聽了之後摸摸鼻子,覺得比較能理解了。 07/23 11:39
11F:推 anan68:老天會看到你的努力,正取終究會出現你的名字,大家加油! 07/23 11:41
12F:→ imfanyun:本文原PO已經考上了... 07/23 12:57
13F:推 rollrock:推正向思考,不怨天尤人,考取正式是遲早的事 07/23 14:22
14F:→ ken17:惟有讓自己夠強,才不會讓別人主宰自己的去向。 07/23 15:23
15F:推 alumno:加油!你很棒 我相信你會考上的 07/23 20:34
16F:推 DioGirl:追隨者只能看到領先者的背影 唯一辦法就是讓自己當領先者 07/23 20:34
17F:推 smallday:推原po!!有二次分發不錯!! 07/23 23:46
18F:噓 vincenter37:經板友littlekill提醒,我去查日期的結果,發現本文的 07/23 23:56
19F:→ vincenter37:原po有造假之嫌,大家不妨看一下原文及回應,別再被誤導 07/23 23:56
20F:→ vincenter37:感覺被裝肖仔了...=.= 07/23 23:57
21F:→ dingponlee:V兄你是在噓啥??我造假?請拿出證據我造假...不然就道歉 07/24 10:45
22F:→ dingponlee:講清楚 誰造假?然後你噓我這篇有何居心? 07/24 10:47
23F:推 NaaL:d大別激動~v大是說文章串的原原PO啦~ 07/24 11:13
24F:推 vincenter37:我才想問dingponlee,我講的很清楚,不是您,是本文原pO 07/24 14:09
25F:→ vincenter37:是您才需跟我道歉吧?而本文原po要跟所有人道歉吧.畢竟 07/24 14:10
26F:→ vincenter37:您我都是誠意回覆C師內文者,得知內文有所出入,甚至起 07/24 14:11
27F:→ vincenter37:爭執,源頭該付很大責任. 07/24 14:11
28F:推 vincenter37:您的想法,應該也是尊重正取生居多,我們卻為了原文原po 07/24 14:18
29F:→ vincenter37:有所誤導,甚至引起您我不悅,始作俑者甚是不妥吧!也 07/24 14:20
30F:→ vincenter37:謝謝L師的解釋! 07/24 14:20
31F:→ vincenter37:打錯,謝謝 NaaL師的解釋. 07/24 14:21
32F:推 qbay:都不知道樓上在激動甚麼?cheer的問題跑來ding這邊噓 07/30 13:26
33F:→ qbay:要你道歉還死不認錯,"本文原PO"就跟"北車"一樣誰知道你講誰 07/30 13:28
34F:→ qbay:甚至連你樓上的ID都可以打錯,推文不需要這麼急,慢慢來吧 07/30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