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itialD ()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高中] 公立高中代理報到問題
時間Wed Jul 18 16:10:29 2012
剛剛在看某高中的網站時
看到這段話
"逾時未依規定辦理簽約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經簽約後,不得以任何理由
毁約,否則依聘約規定提起訴訟。"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訴訟?
感覺好像很嚴重@@
一般不是去放棄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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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0.62
1F:推 pingshung:行政訴訟 07/18 16:36
2F:推 agoodjob:就訴訟阿怕啥?學校也沒有包贏,合約上也沒說毀約要怎樣? 07/18 18:28
3F:推 pingshung:公立高中與教師之間屬於公法關係,其契約屬行政契約 07/19 01:03
4F:→ pingshung:這種契約就是雙方同意才生效,所以簽下之後是可以向 07/19 01:04
5F:→ pingshung:未履約方提起行政爭訟 07/19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