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iyohara (小王子)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國中] 代報貢寮國中複試
時間Wed Jul 4 23:24:50 2012
明天會搭火車去貢寮國中幫別人代報複試
如果有需要可以約明天早上11點台北車站面交
還件時間為明天晚上或郵寄
我已經考上正式教師了,有多次報名經驗
請備齊報名表件及不重要的印章一顆以備如需要更改資料
代報費100元, 意者站內信聯絡
(1) 複試報名表(附件5)。
(2) 准考證正本。
(3) 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外國學歷依本簡章第五之(八)辦理】。
(4) 已辦複檢證明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證明書、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書(依本簡章第五之 (三)-1 之資格報考者)。
(5) 師資培育機構證明書、實習教師證書(依本簡章第五之 (三)-2 所列之相關證明
文件)。
(6) 委託書(附件3)、甄選切結書(附件4-1、4-2)。
(7) 報考同意書(附件6)及報考切結書(附件7)。
(8) 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
明書(開具日期在101 年3 月24 日之後)(無則免附)。
(9) 履歷表(附件8)。
(10)自傳(附件9)。
(11)修畢特教3 學分之證明或參加本市(含改制前臺北縣)核定之相關特殊教育知
能研習54 小時以上者(無則免附)。
3
(12)代表本市(含改制前臺北縣)參加臺灣區運動會或全國運動會,獲前3 名之獎
狀(無則免附)。
(13)具原住民身分者,請繳驗最近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開具日期在101 年3 月24
日之後,無則免附)。
(14)具結書(附件13)。
(15)償還公費切結書(附件14 ,無則免附)。
(16)標準信封1 個(寫妥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與地址,考生自行貼足限時掛號郵
資32 元)。
*以上文件依序夾訂成冊,證明文件正本當場驗還,A4 影本1 份收存備查,並由收
件人員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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