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0423 (糸林)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國小] 關於明日新北市複試報名問題
時間Tue Jul 3 19:39:01 2012
我想請問新北市複試報名資料部分的問題
附件2有四大類別
依類別不同繳交不同的資料內容
在第17項其他部分
它寫了一句話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另檢附未脫離教學工作10年以上之服務或離職證明」
我知道教師證有10年有效期限
但它寫的這句話
是針對拿取教師證書10年以上的考生需檢附
還是教師證書拿取不到10年的考生也要檢附?!
實在是對這句話感到有點模糊.....
再麻煩各位替我看看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57.239
1F:推 toko22:應該是前者 07/03 20:50
2F:推 asecrets:教師證還有10年效期嗎?這條法規不是廢除了?? 07/03 21:24
3F:推 Cainx:原po看得好仔細!!!我目前不管怎樣都先影印正本都帶著... 07/03 21:40
4F:推 chingjuwang:我帶去年的服務證明。想說代理7/1就結束,是"非現職 07/04 08:19
5F:→ chingjuwang:這樣想不知道對不對 07/04 08:20
6F:→ silverangel:因為現在教師證書是檢定考,所以沒有期限,但是以前是 07/05 00:37
7F:→ silverangel:實習完就拿證書,所以十年前的教師證書是有期限的。 07/05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