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usa67 (1++)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特教]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之問題
時間Tue Jun 26 00:12:39 2012
附上簡章:
http://web.pses.ptc.edu.tw/Default.aspx
我想問這一條的意思:
肆、參加甄選人員報考應具資格條件:
二、持有各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已取得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並修畢另一類科(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以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專門科目學分表報名,
應於101年8月31日前取得該報考類科別之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
無法於8月31日取得報考合格教師證,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我今年通過教檢的 也拿到了教師證
登記的科目是國小特教-身障組
沒有中等的資格和學分
所以 應該是符合"已取得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合格教師證書"
但下一句讓我搞不太清楚
"並修畢另一類科(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有"並"耶 那是不是得兩行都符合?
但我只是想考"國小部"
需要也有中等學校的教師資格嗎?
還是只是我會錯意?
p.s
我知道電話是我的好朋友 應該要打電話去問
但我晚上才得知消息 看了簡章 發現了這個問題
很緊張 所以想先問問板上各位的見解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上班時間會記得打電話過去詢問的~~
如果有問到 也會將問到的結果發布回來的!!
o.s為啥只是初試報名 就得交自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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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87.228
1F:→ lowtone:要報哪個類科就具備那個類科的資格,所以報名國小就具備 06/26 09:51
2F:→ lowtone:國小資格即可 06/26 09:51
謝謝L大的回應~
我剛已打過電話向學校確認了
答案如同L大所說的那樣~
學校方面表示 因為學校有三個部 所以簡章的部分沒有分得很仔細~
總結就是~ 要報國小部 有國小特教的資格即可
※ 編輯: akusa67 來自: 118.232.187.228 (06/26 11:36)
※ 編輯: akusa67 來自: 118.232.187.228 (06/26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