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ffany0421 (隨遇而安~)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Re: [國中] 代理教師中途離職
時間Tue May 8 22:38:50 2012
台北市有個小學,有個代理老師代六年級,代的職缺是什麼我不確定
但是那個班在五年級時非常糟糕,代理老師花了很多力氣整頓
整個班煥然一新,上了軌道
不過那個正職老師決定於學生畢業之前一個月回來
因為六月中後沒有班要顧,他可以改請事假,所以那個代課老師被迫走路
行政沒有人替代理老師做主,因為那個正式老師這樣搞於法有據
是可以的
這時候,公義在哪裡? 道義在哪裡?
這也許是個案,不是所有的學校都這麼可惡,原po這樣可能真的會造成學校大大的困擾
但我只是想說...
但是每個人都有本位主義,在哪個位子就是什麼腦袋
代理老師為自己多打算有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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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06.162
1F:→ cjls:一碼歸一碼,不是每個案例都可以這樣說就通的..... 05/08 22:40
2F:→ Tiffany0421:我知道這是兩回事,但是只是想表達,自私的學校跟老師 05/08 22:42
3F:→ Tiffany0421:大有人在......或許這只是個案,但是讓我很氣憤是真的 05/08 22:42
4F:→ cjls:今天是每間學校都很自私嗎? 為什麼我們要總是要預設最壞的? 05/08 22:42
5F:→ Tiffany0421:不是預設,只是當學校跟你說於法有據時 05/08 22:43
6F:→ Tiffany0421:原po"於法"有據的離職,不也說得通嗎? 05/08 22:44
7F:→ dullstupid:不自私怎麼會是代理去當組長 XDDDDDD 05/08 22:44
8F:推 wuchialong:事實上代理老師就是幾乎都在接別人不要的班級跟工作啊 05/08 22:44
9F:→ cjls:咦?那代理教師接行政於法有據啊,那怎麼這時候不講法了? 05/08 22:45
10F:→ Tiffany0421:我也碰過很友善的學校跟長官我知道不可以一概而論 05/08 22:45
11F:→ cjls:以前當代理我接放牛班,現在考上正式當菜鳥也是接別人不要的 05/08 22:45
12F:→ Tiffany0421:所以代理年年菜,年年接別人不要的 05/08 22:46
13F:→ cjls:所以「老師」是什麼? 各位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有想清楚嗎? 05/08 22:46
14F:→ dullstupid:就是於法有據 所以原PO接了阿 所以要走也是OK的阿 05/08 22:46
15F:→ cjls:如果今天學校有壓榨的事實,走了當然沒任何問題。 05/08 22:46
16F:→ Tiffany0421:我覺得就算沒壓榨的事實,個人生涯規劃為什麼不可以呢 05/08 22:47
17F:→ cjls:OK,兩邊都講法,那學生呢? 05/08 22:47
18F:→ cjls:沒有說部可以,只是處理的手法不是很恰當。 05/08 22:47
19F:→ dullstupid:學生樂開懷阿 家長:總算是正式來上課了 兩全其美 XDD 05/08 22:48
20F:→ Tiffany0421:學生..如果是我,是唯一覺得抱歉的 05/08 22:49
21F:→ Tiffany0421:但是,如果原po因為放不下學生,錯失轉換跑道的機會 05/08 22:49
22F:→ Tiffany0421:兩相權衡下,我覺得選擇離職很可以理解 05/08 22:50
23F:→ cjls:直接曠職就可以了。 05/08 22:51
24F:→ Tiffany0421:這應該是最糟糕的方法了,好好溝通看看吧... 05/08 22:51
25F:→ Tiffany0421:硬要走學校頂多為你貼上標籤,再不錄用吧 05/08 22:52
26F:推 hornist:勞工預告過後期限到了,即使雇主不給離,還是可以直接走人 05/08 22:52
27F:→ cjls:如果校長人事不同意,代表溝通無效,那當然可以直接曠職。 05/08 22:53
28F:→ cjls:我會不太高興是因為原PO本來的文章讓我感覺只是把代理當個過 05/08 22:53
29F:→ Tiffany0421:老師是什麼....老師.....也是人啊~~XDD 05/08 22:54
30F:→ Tiffany0421:不要把過高的道德標準加諸在老師身上吧... 05/08 22:54
31F:推 boldt:老師不是勞工 不適用勞基法 不然五月一日就可以放假了 05/08 22:55
32F:→ cjls:但是代理是提撥勞退的。 05/08 22:55
33F:→ Tiffany0421:要老師有這麼高的道德標準,那也要大眾知道尊師重道.. 05/08 22:55
34F:推 a776644:居然扯到5/1日了,我有看到公告5/1可以擇期補休一日耶 05/08 23:04
35F:推 fluteaqua:詭譎的代理代課,保勞保卻不是勞工,真是鬼島 05/08 23:04
36F:→ fluteaqua:樓上a大,你是說代理代課教師可以補休嗎?有條文嗎? 05/08 23:05
37F:→ HEROR:代理保勞保,卻不適用於提早就業津貼。鬼島。 05/08 23:18
38F:→ Tiffany0421:因為我們是"假性"失業喔~~~^.<啾咪 05/08 23:19
39F:推 izna:代理老師是"假性"就業啦 05/09 10:04
40F:推 YOPOYOPO:原po於法有據,要走ok。如果原po不走,錯失這個「或許」 05/09 12:10
41F:→ YOPOYOPO:會更有發展的工作機會,請問前幾樓鍵盤法官要介紹更好的 05/09 12:11
42F:→ YOPOYOPO:機會給他嗎? 05/09 12:11
43F:→ YOPOYOPO:現實的現況是:代理教師工作本無保障,台灣薪資環境又爛 05/09 12:11
44F:→ YOPOYOPO: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讓代理老師在「合法」的前提下離職? 05/09 12:11
45F:→ YOPOYOPO:對學生抱不抱歉那又是另一回事,不用兩者都扯進來,怎麼 05/09 12:12
46F:→ YOPOYOPO:沒人抱怨我家附近麥當勞/超商關了,對顧客好不方便? 05/09 12:12
47F:→ YOPOYOPO:什麼事都要把教育愛扯進來,下場就是想轉行/被逼轉行的代 05/09 12:12
48F:→ YOPOYOPO:理教師就得時時以「其實沒那麼在意他/她」的「學校/生」 05/09 12:13
49F:→ YOPOYOPO:為念而走不了,錯失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 05/09 12:13
50F:→ YOPOYOPO:講一堆廢話,結論是:原po老實跟學校/生道歉後,快離職, 05/09 12:14
51F:→ YOPOYOPO:往新工作好好發展。由於日後也不會回教育界,所以離職後 05/09 12:16
52F:→ YOPOYOPO:也無後悔機會,想清楚就好。 05/09 12:16
53F:→ YOPOYOPO:至於「原PO本來的文章讓我感覺只是把代理當個過(客?)」 05/09 12:17
54F:→ YOPOYOPO:我認為很正常,你想不當過客還不行咧,不是嗎? 05/09 12:17
55F:→ YOPOYOPO:制度上不給他們保障,遇事要他們回歸教育愛,這算什麼? 05/09 12:18
56F:推 hornist: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05/09 12:46
57F:→ izna:沒有什麼對不起學生 想想看自己當學生時換個代課老師有差嗎? 05/09 17:09
58F:→ izna:萬一新老師亂教一通那也是新老師和亂找人的學校對不起學生 05/09 17:10
59F:→ izna:怪到離職老師身上的話只能說學生有公主病莫名其妙 05/09 17:10
60F:推 salome1009:沒錯 正是老師隨時可以回來 代理馬上走路... 05/09 23:58
61F:→ salome1009:可是 代理另外找到工作要走人 卻會被學校為難...唉~ 05/09 23:58
62F:推 k51686tw:對學生我認為不須感到抱歉~~~我記得前輩曾說過...學生的 05/10 08:26
63F:→ k51686tw:路政府已經幫他鋪好,自己的路隨年齡增長會越來越窄 05/10 08:26
※ 編輯: Tiffany0421 來自: 1.171.115.234 (05/15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