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rton (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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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時間Sat Dec 10 09:11:10 2011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2011-12-10
〔記者顏若瑾、林曉雲/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
案」,明定未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如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校應通知家長
、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的人,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如經書面通知三次以上
未出席者,主管機關可以委託家庭教育中心等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不能僅限學校,家庭亦扮演重要角色,新的規定有助於
當事人問題之解決;針對不便或難以主動配合之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的人,提供
「家庭教育服務到家」的服務模式,有主動服務的積極意義。
不切實際 教團批官員白目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立委和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不了解出狀況的孩子
,多半是家庭有狀況、父母有狀況,且多半是弱勢家庭,以為像交通違規一樣,強制叫來
上一上課、罵一罵,就可以解決孩子的違規行為。
謝國清表示,父母要請假上家庭教育輔導課,政府要給公假嗎?如果老闆不給假呢?父母
不去上輔導課程,政府又如何能強制?如果父母是黑道呢?是地方角頭呢?會立這樣的法
,只能說官員實在太白目。
家有小一生的劉爸爸則說,何謂重大違規,要定義清楚,且要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不能因
人或因校而異,動輒得咎太寬鬆的定義會讓家長不服氣。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說,原本要修的版本訂有罰則,家長不肯去上課就罰家長,老闆
不讓家長去上課就罰老闆,但後來通過的版本拿掉罰則,所以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無
助於解決教師在教學現場遇到的困難。
該修正條文也將「失親教育」納入家庭教育範圍, 該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除針對
原規定的適婚男女外,也應提供未成年懷孕婦女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婚
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0/today-lif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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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6.176.84
1F:推 WINDWAWA:還沒看內容前 我覺得這做得很好 是我太武斷嗎XD 12/10 10:11
2F:推 lynnjure:我覺得加入罰則更好!為什麼你生的小孩你不用教育? 12/10 10:25
3F:→ lynnjure:家長本來就應該這樣。好到爆炸了。家長聯盟才是只想做坐 12/10 10:26
4F:→ lynnjure:擁其利,也該付出吧!為什麼只准替家長想,不准替老師想 12/10 10:27
5F:推 bigffna:重點是罰責拿掉,此法形同虛設吧~家長死不去你能怎樣? 12/10 10:36
6F:推 ntuame:家長團體看起來才是來亂的吧,這法案很好.罰則要更重才有強 12/10 11:03
7F:→ ntuame:你小孩教不好本來就該付出成本.不能去上班活該 12/10 11:03
8F:→ ntuame:家庭有狀況是弱勢家庭更需要來溝通輔導.家長團體不講道理 12/10 11:04
9F:→ hughlsc:讓我想到某國家還有政府剝奪親權的事 家庭教育沒功能就換 12/10 11:16
10F:推 zuccas:我覺得這法案很棒阿 外國好像也都有這樣做耶 小孩不好好教 12/10 11:58
11F:→ zuccas:家長本來就要連同一起接受輔導教育 而不是只會把責任丟給學 12/10 11:59
12F:→ zuccas:校或安親班 現在太多家長都太沒責任感了 只管生不管教 12/10 12:01
13F:推 alphai3:我覺得很好啊 12/10 13:28
14F:推 shuang27:會不會家長聯盟的都要到校上課阿 所以才那麼激動 12/10 13:38
15F:推 WINDWAWA:樓上正解xd 有問題的小孩不一定是弱勢家庭 過太爽的比例 12/10 13:40
16F:→ WINDWAWA:可能還比較高一點 所以他們要先喊一下XD 12/10 13:40
17F:推 JT07:我看到標題也覺得很棒 12/10 15:07
18F:推 MPLeo:看標題很好..政府敢不敢做下去還是另外一回事..家長等於啥?? 12/10 15:38
19F:推 MPLeo:等於選票..那些候選人誰敢得罪選票啊.沒有罰則.象徵大於實用 12/10 15:40
20F:推 jay730808:弱勢、有問題的家長本來就沒有資格生小孩! 12/10 16:42
21F:→ jay730808:生小孩後來給社會製造麻煩&問題,爸媽自己好好反省! 12/10 16:42
22F:→ tooth:家長聯盟的發言太鳥了。他們才不懂現在的教育現況吧!! 12/10 17:33
23F:推 monkeywife:不是生了小孩就等於合格的父母好嗎 自以為勒 12/10 17:52
24F:→ monkeywife:去上課增長知識不好嗎 難道都不求長進的嗎 真是沒救了 12/10 17:53
25F:推 claudelee:推這法案 請強制執行並有罰則 12/10 18:42
26F:推 cochon23:推這法案,是正確的方向。接下來要定義清楚「重大違規」, 12/10 19:52
27F:→ cochon23:並定清罰則。要做就做到好,不要只做一半。 12/10 19:53
28F:推 panadols:這個好 給推 12/11 00:05
29F:推 kemy236:推這個法案~ 12/11 02:27
30F:推 blythesa:推~~ 12/11 16:29
31F:推 bbbb:好孩子,家裡一定有狀況?那要看是什麼狀況,很多是家長根本 12/11 19:53
32F:→ bbbb:不想管,自己生的都懶得管,至少這麼法案出來可以治這種的 12/11 19:53
33F:→ bbbb:第一行打錯,有狀況的孩子,家裡一定有狀況? 12/11 19:54
34F:推 fine:這法案很棒 不會教孩子的家長本來就該來學學如何教育孩子 12/12 22:23
35F:推 reveryeva:推這法案 12/15 17:49
36F:推 GD99:推這法案 只生不養的家長當然要教育 管你黑道還是弱勢 不然就 12/17 13:01
37F:→ GD99:請管好自己的小弟或xx 12/17 13:01
38F:→ GD99:還有一定要有罰則 公司不給假就罰公司 罰到家長被裁他家長就 12/17 13:03
39F:→ GD99:知道管不好自己小孩連飯碗都會丟! 12/17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