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punk (Angelic whisper)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問題] 駕照上的地址
時間Fri Jun 10 07:57:30 2011
根據 Rules of the Road, 搬家以後必須在十天內到DMV, 寫信或線上通知
Secretary of State’s office 你的地址更變
手冊上提到若你不是親自到DMV辦理地址更變並繳錢,
是不會收到新駕照的
但至於是否"必須"去申有新地址的駕照, 手冊上完全沒有提到....
加上我先前到幾個需要看地址證明的機構 (ex 保險公司或銀行)
拿駕照當作我的地址證明時, 對方都會加問一句"這是你現在的地址嗎"
讓我覺得駕照上的地址似乎不一定要更新
總之, 想請問大家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
因為這裡的DMV效率實在很差, 因此若不是很要緊的事,
打算過陣子有要務去DMV再一起換就好~
謝謝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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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0.126.230.128
1F:→ neopunk:忘了說我在IL 謝謝~ 06/10 08:00
2F:推 loyer:你要是因故被交通警察攔檢, 駕照上的地址就有差... 06/11 00:29
3F:推 Leland:上網更新就好,駕照上的可以不用改,下次換發就是新的 06/13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