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hfeng (方)
看板sttmountain
標題[轉載] 成大山協南湖山屋炊食事件聲明
時間Fri Jul 13 14:25:39 2018
※ [本文轉錄自 Hiking 看板 #1RHZhjXr ]
作者: transfers (轉轉人) 看板: Hiking
標題: [轉載] 成大山協南湖山屋炊食事件聲明
時間: Thu Jul 12 01:14:18 2018
https://www.facebook.com/nckuMountain/
[成大山協南湖山屋炊食事件聲明]
以此聲明為成大山協正式回應,所有其他新聞與網路內容均無法代表成大山協的立場
與意見.
成大山協隊伍一行八人,表定於2018/06/30至2018/07/07攀登南湖大山與中央尖山,
第一晚停留雲稜山屋,第二、三晚停留南湖山屋。下山後被指出連續三晚均於山屋中炊煮
且經勸告還一意孤行等行為。本聲明將針對事件發生經過與需改進之處進行詳細說明。
聲明原文:
https://goo.gl/ZMTeFv
-事發經過
本部分盡量詳細說明事件經過,希望能夠給予大眾參考以我方角度發生的經過。
山上事件
D1 6/30 18:00~19:00 雲稜山屋
大家討論要不要在床上煮,因為當時我們也是有所遲疑,
但成員去看山屋法規條文並沒有相關規定,便在雲稜山屋
所屬之床位上開伙。
D2 7/01 4:00~5:00 雲稜山屋
於上鋪開伙燒水為沖泡早餐奶茶麥片,煮食時旁邊水袋意
外漏水,清水流出。煮完後遭對面女山友告知:「滴到下
舖弄得濕答答,怎麼可以在上面煮東西」。我們迅速下床
擦拭乾淨恢復原狀,此時下鋪床位之山友已整裝出發,床
位上不見人影。
16:30 南湖山屋
抵南湖山屋,見有山友在床位煮泡麵與泡茶,便誤以為在
南湖山屋可以煮東西,於是我們沒有多想便在床上煮食,
此時與其他山友有互動,但未被告知規定。不久有山友跟
我們說不要在山屋的睡墊上放熱的東西以免睡墊變形,希
望我們拿到床鋪邊的木板上,我們在當下也將爐火移至旁
邊的木板上。
17:00 南湖山屋
有山友看見我們於床位邊煮食,與我們聊天並稱讚我們圍
著煮飯很溫馨很有紀律。
18:00 南湖山屋
商業團協作協助高雄第一科大的同學喬床位,看到我們即
將煮完的伙食告知不能在此煮飯,我們允諾之後都會在廚
房內料理伙食。
D3 7/02 4:00 南湖山屋
大廚在廚房煮早餐。睡上鋪的隊員發現旁邊山友於床位煮
早餐,我們並無多加評論或出面制止。
12:00 南湖山屋
回到南湖山屋,遇王姓山友與我們攀談,並告知我們不應該
在床墊上煮東西 也不應該在木板上煮,應該要在廚房煮。我
們回應當日早上起已經改正,之後都也會在廚房煮東西。
17:00 南湖山屋
與高雄第一科大的同學在廚房料理食物有說有笑,並認識
了成大航太學長,感謝學長贈與鹹豬肉。王姓山友在旁料
理自己食物,後贈與我們一只多的罐頭,我方表示感激。
D4 7/03 3:00 南湖山屋
大廚廚房料理食材後大伙吃完出發往南,出發前與王姓山
友有些對話互動,閒聊天氣。
D6 7/05 3:00 勝光登山口
因為連日下雨天候不佳,隊伍轉進並提早下山。
山下事件
D8 7/07 11:07 臉書帳號Lin姓山友於『登山健行自組隊』發文
12:-- 於上述南湖山屋認識的王姓山友於『登山健行自組隊』文,
文中指名成大登山社。此則發文已被刪除
13:09 得知此時,貼至該隊活動頁討論應對方法,領嚮認為等鋒頭過後
再討論是否需要說明處理
14:00 通知校安中心
17:55 在『登山健行自組隊』中的討論一面倒的指責。此時高第一友社
於王姓山友發文下留言還原現場真相,但王姓山友在其下方又留言,
反駁高第一友社說辭
18:35 學校活動組接獲通知,轉告山社,並預約星期一早上十點半至活動組
報告
D9 7/08 9:18 接獲校安中心電話,說明事情經過。另外,發現已經於爆料公社轉載
10:52 校安中心表示校長及學務長知情
11:-- 三立新聞
https://goo.gl/pxLUQr
13:-- 老師轉貼新聞至山協社團
17:12 聯合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8864/3241276
20:41 校安中心聯絡領隊
D10 7/09 10:00 活動組報告詳情,並將細節轉告新聞中心
17:-- 學校新聞中心發出新聞稿給蘋果新聞
18:54 蘋果新聞
https://goo.gl/FM1vmL
21:17 TVBS新聞
https://news.tvbs.com.tw/local/952653
D11 7/10 蘋果新聞
https://goo.gl/KwJhLn
13:00 經領嚮和社上幹部與具經驗之OB討論後,決議希望對於此事件以
最高規格比照山難處理辦法編輯成報告書
事件說明
總結社會大眾最大的兩點疑慮為:
1.於山屋中炊煮。常見的延伸疑慮為:
-缺乏用火安全常識
-缺乏同理心
2.屢勸不聽
============
缺乏用火安全常識
本社因隊伍性質較常為中級山勘查或是較冷門的山屋路線,經常都會在雨布(天幕)或通風
良好的帳篷內煮食,也如同大家所說,我們確實是在帳篷內的自己床上煮食;或是如不少小
型山屋的設計,除了屋外並沒有多餘的煮食空間,若屋外風大或雨大時也會選擇在床位煮。
用火安全的部分,因為考量到我們時常在較易燃的環境(如帳內),故選用火源離地較遠的
款式,與其他常見款式的簡易比較如下圖。並且,本社嚴格遵守禁止瓦斯罐回灌、且使用自
己熟悉的爐頭,以杜絕此類瓦斯使用上可能發生的意外。
雖然隊伍已熟悉爐火的使用並且選擇較安全的方式,但仍未將爐火的風險降至最低,在當時
的選項範圍內,最低風險的選擇為至廚房烹煮,關於風險的思考一直是本社的教育宗旨,隊
員們的風險思考僅止步於此,乃本隊伍的一大疏失。
缺乏同理心
山屋當時有其他隊伍的存在,在床位煮食除安全問題之外,最需要注意的是影響他人的問題
食物氣味沾在睡袋上,或是煮食時產生的噪音等等,即使當時山屋人數不多,這麼做也會影
響他人是很明確的,但當時隊伍只考慮到身旁人數多寡與山屋無規定床位上不能煮食這兩點
(見事發經過一節),只侷限在外部條件,並未從根本上去看這些條件的本質,便擅自決定
在自己位置上開伙,此舉動可以被稱為自私、不為他人著想,隊伍深感抱歉。
屢勸不聽
由『事發經過』一節可知,隊伍成員絕非惡意屢勸不聽,也並非外界謠言的連續三晚都有開
伙,因為溝通過程與對實際經過有所誤解,導致外界角度看起來就像屢勸不聽。但若一開始
隊伍即認知到不可在床位煮食也不會有此誤會產生。故與第一點的疑慮相同,實為本隊伍疏
失。
後續處理
經過此事,我們深深了解若我們能夠多一點同理心,便不會發生此事。以此事件為借鏡,本
社將會致力於將正確的山域公共設施使用觀念帶給社員與更多登山界的山友們。
-社團處分
本社指導老師了解詳情後,以上述疏忽為由,禁止本隊領嚮帶隊半年。
-社課加強宣導
由『缺乏用火安全常識』一節中可以看出,入住有廚房的山屋、與他人共處一室並非本社隊
伍常態,且本社過於注重山野技能與山難防治概念,確實在此領域疏於教導。將於下學期開
設『使用山域公共設施注意事項』以加強社員對使用山區設施的正確認知。
-行為觀念宣導
做為補償,本社將在往後的山域活動中宣導山屋使用建議事項,散播同理心,並且在能
力許可之下實施淨山。
之後將與國家公園聯繫,詢問是否能於山屋內張貼,在取得許可之前,宣導方式會以口頭與
實際行動為主,內容如下:
山屋與周邊環境需要大家共同愛護,才能永續使用,以下為建議的使用守則。
>若山屋內配有廚房,請於廚房煮食。若無,使用其他非床位公共空間煮食。若天
候不佳導致只能選擇在床位煮食的情況,請多加注意,並且以不影響他人為主。
>不可留下垃圾,且若有餘力與時間,可以幫忙清掃山屋。
>廚餘請務必帶下山,勿掩埋,不管埋多深、上方壓多重,野生動物均會聞到氣味
並且翻出食物,造成生態失衡。
>勿留下食材,以免動物取食,也以免腐敗成為山屋中的垃圾。食材請統一交給長
期有人進駐的山屋莊主或自行帶下山。若不得已要留下,請確保完全密封並且收
藏於動物不易拿取之處。
>山屋附近若出現野生動物乞食,請勿餵食並不要讓他們靠近,野生動物必須保持
害怕人類的習性。
>若山屋使用太陽能燈,請注意節電問題,例如:除了晚上18:00至21:00、早上
04:00至06:00以外,不開大燈。
>若山屋配有廁所或是開放式生態廁所,請使用這些設施。並共同維護整潔、協
助清掃。
>請輕聲細語。
>若有搜救隊伍進駐,請禮讓床位給他們。
>離開時請將門關好。
結語
感謝這次被山友指正做得不足的地方,這樣的指正能達到彼此互相監督的效果,也歡迎下一
次的指正,我們確信,任何有助於登山環境的事都應該要被執行,只是希望在指正的同時能
以理性為主達到溝通的目的。而對於此事件造成的學校名譽的損傷、其他山友名譽的損傷,
感到非常抱歉,也請外界的指責針對本社就好,不要牽連不相關的人事物。
最後,對於在山屋床位上炊煮一事,為隊伍本身與社團的一大疏失,在此對社會大眾致上最
深歉意,我們做了不好的示範,再次感謝事件期間關心的所有人。
-成大山協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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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iking/M.1531329261.A.875.html
※ 轉錄者: shihfeng (114.136.221.159), 07/13/2018 14:25:39
※ 編輯: shihfeng (114.136.221.159), 07/13/2018 14:31:27
1F:推 keron : 推用心! 07/18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