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ess (ivaness)
看板story
標題[短篇] 鵝毛(1)
時間Sun Mar 29 20:19:33 2009
很長一段時間裡,每個早晨,天濛濛亮時,我便會起床,換上運動服,
騎著自行車穿梭在清晨新鮮的空氣裡。幸運的是,我所居住的城市雖然
是個即使想要變得更繁華也很困難的地方,卻匯集了三條不同的自行車道。
那之前,因為嚴重的睡眠障礙,在循醫學管道求助之下無效,
只得嘗試各種非正常管道。你所想得到的我全都試過,連收驚也不放過,
該喝的符水一樣也不少,滿肚子水也滿肚子的氣。
最後,在某個高人的指點下,我死馬當活馬醫地開始了久違的晨間運動。
「妳這是心病,心病就要心藥醫。」高人端詳了我一會兒,垂首用毛筆,在白
紙上寫下蠅頭小楷,「現在不是流行騎單車節能減碳嗎?妳也趕緊跟上吧。
此事急不得,百日之內必有結果。」
「什麼?百日之內?可以改成七七四十九天嗎?」我一聽,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大師,再失眠下去,命都要沒了,我沒有再撐一百天的自信了……」
「早晨空氣好,就這麼著吧,妳去弄一輛單車,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
騎個幾公里,回家沖個澡,再去上班。」高人絲毫沒有動搖,白紙上很快地
密佈著像螞蟻那樣的字體。
我還來不及作任何反應,大師身旁的助手就挾著我出去了。
「等等……」我尷尬無比地擠出聲音來。
「有什麼問題嗎?」助手是位嚴肅的中年婦女。
「大師剛才在紙上寫阿寫的,是在寫些什麼?」老實說,我還以為高人正在
給我寫藥引子,沒想到竟然是誤會一場。
「百日之內,妳會知道大師寫些什麼的。」婦人的臉上一點笑意也沒有。
當下的我,被這份認真感染了。
畢竟,和「永無止盡」比起來,「百日之內」稍稍可以忍受吧。
離開前,我正專注在心底默數戶頭裡還有多少預算可讓我投資在這漫長的百日之內、
以至於疏忽了一個錯身。
很久以後,我曾經想過,也許就連這一個惚神也在高人的算計中也說不定。
一想到世界上存在著這樣的人類,既覺得安心又矛盾地覺得十足可怖。
※
一開始,什麼都很新奇。
凌晨的靜謐,空氣的芬芳,自行車道兩旁的造景,就連路旁施工了一半
的涼亭都覺得有趣味。
幾個禮拜過去,新鮮感淡化,視覺上的刺激也跟著鈍化,我也就開始覺得百般
無聊了。
每個早上五點半的鬧鐘一響,天人交戰好一會兒才有辦法下床。
一邊換衣服一邊還會告訴自己:「就當作給誰交差了事吧。」
不過,究竟是向誰交差,我還真說不上來呢!
一腳邁入了三十而立的里程碑,工作不好不壞,但起碼餓不死。
在公司裡負責文書方面的事務,被慎重地交待著不能吭聲,於是抹去了
存在感,老實地作著大量而沉悶的工作。
週期性地羡慕其他部門的同事們被賦與高談闊論的權利。
就連秘書部的小姐們都能在早會上、有機會拿著麥克風說上幾句。
當然,業務部的經理們就像是頭上有光圈似的,麥克風在他們的手上總是
停留最久時間。
無論是騎自行車這件事的本身,或者工作,或者愛情都一樣,
激情似乎只會停留在一開始,接著就像是在給不曉得是誰交差了事似的,
一天天地重覆,一天天地枯萎死去。
「所以我也只是在妳我枯萎之前,尋找一個新的出口而已。」
曾經與我論及婚嫁的男人,便是用這句話讓我啞口無言,並且火速
娶了兩個月前才相親認識的女子過門。
當時覺得,他所謂的新的出口實在是驚險刺激。現在想起,那不過就是個
理由,用來掩飾他早就已經不愛了的真相。
那之後,我總是淡然處之,不再把心跟肺亮出來讓誰看過了。
這麼說來,騎自行車的這件事本身,倒是簡單多了。
無關欺瞞或者太多的心碎。
風景看膩了,我乾脆地改為觀賞路人,行人,在休憩區販賣飲料、風火輪的卡車小販,
以及同樣奔馳在這條自行車道上的騎士們。
為了增加新鮮感,我隨身攜帶MP3播放器,耳朵裡塞著耳機,
讓不同的歌曲作為不同風景的背景音樂。
生活慢慢回歸到一種單純及規律。多餘的欲望被運動後大腦所產生的快樂嗎啡給沖淡,
高人說的百日之限還很遠,但漸漸地不再輾轉難眠了。
和他與她的相遇,便是落在這樣的一個時間點。
用莫非定律的角度來看,如果說接下來我的世界就要刮起颶風,那麼,早在此時,
大量的蝴蝶就已經聚集起來,用力拍打翅膀,只是我仍渾然不覺罷了。
(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3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