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2 (killer)
看板story
標題[長篇] 三分之一未滿的愛情(6)
時間Sat Sep 6 16:10:16 2008
第二章
我曾經想過,會大剌剌說自己是小人的人,不是心機特別深沈就是特別光明磊落。
謝天謝地,妳是後者。
※
闊別一年,當我再次見到若妍的那一刻,差點衝口說出:「妳已經死了。」
我當然不是在演北斗神拳,跟我見面的人更不是殭屍。但是,我所認識的那個美得脫俗,
讓人不敢正視的劉若妍,真的已經不在世上了。
她原本黑緞般的長髮剪掉一大截,染成深紅色,還燙得極捲,裏面不知困了多少隻迷路的
飛蟲。美麗的臉上化著濃妝,粉厚到可以鑄成面具了。柔軟粉嫩的櫻唇變成快要滴血的紅
色,從那張嘴裏吐出的聲音仍然悅耳,卻失去了綿軟的迴音,有時候甚至變得有些尖銳。
以前她愛穿的那些素雅飄逸的洋裝已經被打入冷宮,變成色彩鮮豔,設計大膽的名牌高檔
貨。我當然不知道什麼是名牌,不過經過她花了整整十五分鐘向我介紹她身上的行頭之後
,我已經可以去寫時尚專欄了。項鍊是某某牌,上衣跟牛仔褲是哪個名設計師的作品,鞋
子是哪個明星穿過的,皮包又是哪家的經典款,簡直就是精神虐待。
提到我哥的時候,她的反應很有趣。「我已經想通了,真的不能怪耀宗甩掉我,他喜歡辣
一點的女孩,當年的我根本就不是他的菜,新鮮感沒了他也就沒感覺了。」
她還耳提面命,要我不用告訴老哥她回來了。但是當我以人格擔保,當初我連她出國都沒
告訴他時,她卻狠狠瞪我一眼。
離別時她又說了一次:「千萬不要跟你哥說我回來了,記得哦。真的沒必要。」
既然沒必要,為什麼她要講那麼多次?
說穿了她這次約我出來,無非是希望我告訴老哥兩件事。第一,她回來了,第二,她變得
很辣,足以當他的晚餐主菜。
她真的、拿我當笨蛋嗎?
實在是太遺憾了。
回到住處,一進門就看到我此時最不想看到的人,正坐在客廳裏整理東西。
「你回來啦?我晚上留在實驗室,不回來了。」
老實說,我寧可拿機油當水喝,也不願住進老哥租的房子。從小跟他待在同一個屋簷下還
不夠,離家後居然還得天天看那張臉?問題是學校宿舍設備奇差無比,動不動跳電停水;
住在裏面的人更要命,天天鬧到三更半夜,有個傢伙還會把髒內褲跟臭襪子到處亂丟,為
了避免因反胃過度而死,我只好含淚投靠老哥。
只是,現在真的不適合跟他見面。尤其他那副論文頗有進展,心情愉悅的神情,更是讓我
一肚子火。
「你幹嘛臭著一張臉?」
問你自己呀!我幾乎要破口大罵。
「我天生就這張臭臉。」還沒走到房門口,他又叫住我。
「你那個怪咖學友打了兩通電話找你,說你手機沒開。」
為了專心跟若妍談話,我把手機關了。「我再回給她。」
他似乎是一分鐘不刺激我就不舒服。「我說,你們兩個還是收斂一點吧。你學友不是已經
死會了嗎?你們這樣一直黏在一起不太好。」
「誰黏在一起?自己學友聊個天也犯法了嗎?我光是當她學友就夠痛苦了,根本不可能把
她當女人!」更何況我喜歡的女人全給你搶去了。
「那是你自己說的,別人可不是這麼想。哪天她男朋友受不了跑來堵你,事情就很難看了
。你小心別搞上社會版。」
「請不要把每個人都想得跟你一樣邪惡。」我冷冷地說。
「這叫常識,不叫邪惡。」他說:「女人交了男友本來就該跟別的男人保持距離,就算你
學友少根筋不懂,你身為哥兒們也該提醒她一下吧?對別人的女人要避嫌,你連這點禮數
都不懂嗎?再好的朋友也不能陪她一輩子,該閃人的時候就要閃。」
我額頭的青筋在跳動,都快爆開了。女友一個接一個換,還把若妍傷得面目全非的爛人,
有什麼權利來管我的交友狀況?
憑什麼他可以佔盡所有的便宜?憑什麼他總是這麼理直氣壯,以為自己永遠是對的?
拿起手機,我飛快撥通了小穎的號碼。我的手很穩定,沒有因為憤怒而發抖,這讓我非常
自豪。
「喂,我回來了。妳來我家,我再慢慢告訴妳。」我刻意提高聲音,「對了,帶幾罐啤酒
過來,我們今晚喝通宵。就醬,掰!」
老哥皺眉,「你在嘔什麼氣?」
「誰在嘔氣?」我一臉無辜,「我找我麻吉來家裏聊個天而已,這樣你就受到傷害了嗎?
那我叫她不要來好了,誰叫我老哥這麼纖細呢。」
他把筆電塞進背包站起身來,「隨便你。總之不要忘了,萬一高穎人不幸被她男朋友甩掉
,那就是你這位麻吉的責任。」
我真想拿襪子丟他。幹嘛沒事詛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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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的預告片:
http://mymedia.yam.com/m/233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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