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KKAKAJIN (天橋底下說書的)
看板stationery
標題[心得] chaumethan詐欺案的判決結果出來了
時間Fri Mar 25 19:00:55 2011
今天下班的時候,看到客廳桌上擺著一封台南地方法院寄來的公文,
拆開來,是chaumethan這個●●兩年前犯下的詐欺案判決結果:
chaumethan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原來才4個月而已。
這是我當下的想法。
才4個月,就算折算成易科罰金,也才12萬,
對一個騙了100多個人,幹走10幾萬,事發後還滿口謊言,不知悔改的無恥●●來說,
這樣的處分會不會太輕?
很無奈,卻又不得不接受,
畢竟,當初受害的100多人,不是每個人都去有報警的,
大部分的受害者,被騙的金額都不高,也就幾百塊而已,
再加上台灣警察令人髮指的辦事效率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搓案優良傳統(科科),
我能理解只要有拿到退款就好,不想上警局的嫌麻煩心態。
而,報案的人既然不多,法官也就無從重判,
這樣的判決結果,只能說,不意外。
只是,只是,我一直在想,
如果最初,在成大夢大也好,在ptt也好,那些被chaumethan詐欺的受害者裡,
能有一個人,願意不嫌麻煩,挺身而出向警方報案,而不是拿到退款了事的話,
是不是,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受害了呢?
只是事到如今,再多的如果,也沒用了。
版上的版友,多少都有跟團,或者找代買來買文具過,
po這篇文只是想提醒,無論是跟團也好,找代買也好,
請務必關注你的金錢流向,不是要你把主購/代買當騙子看,草木皆兵,疑神疑鬼,
而是要了解到事件處理的進度如何,如有疑問或延誤,適時提出質疑,
而不是把錢一丟,人就不管了。
勿因事多而不問,勿因錢少而不理。
共勉之。
ps1.關於chaumethan詐欺案的始末,可以到Chat82gether版的:
4. > │ → 反詐騙 專區 →11. ◆ chaumethan
那裡仍收有相關的討論,至於文具版的裡則找不到(大概是鎖起來了)
ps2.謝謝當初給我們這些六神無主的受害者各種建議的文具版跟Chat82gether版友,
衷心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218.21
※ 編輯: GEKKAKAJIN 來自: 111.184.218.21 (03/25 19:03)
1F:→ peanuts8566:就是判很輕,所以犯案的人都不怕~還會繼續犯阿 03/25 19:09
2F:→ peanuts8566:而且很多人都會想說金額不大or給對方一次機會... 03/25 19:10
3F:→ peanuts8566:真的會怕 都會在對方報案前趕快處理完畢 03/25 19:11
4F:推 ntitgavin:!!! 03/25 19:20
5F:推 deadman:不知道當初說好的退款都如期退給受害人了嗎? 十九萬耶! 03/25 19:22
6F:推 teentim:2年前?? 有懶人包嗎??? 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03/25 19:22
7F:推 Adonisy:初犯嗎? 沒前科也不可能判多重啊... 03/25 19:25
8F:推 steffi2:嗯 有時候看新聞殺人案也都沒有想像中的重 所以詐欺就... 03/25 19:45
9F:→ GEKKAKAJIN:我有拿到退款,但其他人有沒有拿到我不知道 03/25 19:56
10F:→ GEKKAKAJIN:這個●●不是初犯,牠之前在成大夢大、PTT都幹過這種事 03/25 19:57
11F:→ GEKKAKAJIN:但鬧到報警處理是牠的第一次沒錯,因為之前的受害者沒 03/25 19:58
12F:→ GEKKAKAJIN:人報警,牠才能夠食髓知味,越騙越多錢(真是個●●!) 03/25 19:58
13F:推 koichi0711:報案前先打165或先去165網頁報案警察就不敢吃案了 03/25 20:22
14F:推 chiyu:能夠破案對我來說已經夠意外,判那麼輕也是很意外!難怪詐欺 03/25 21:39
15F:→ chiyu:無法杜絕,原來判這麼輕,GEKKAKAJIN辛苦你了!還好有退款! 03/25 21:40
16F:推 tineve8:詐欺的刑罰好像本來就不重 所以詐騙集團之類的才一直都有 03/25 22:20
17F:推 yuiko5299:詐欺本身以刑度而言不算重 不過對非慣犯而言 前科影響大 03/25 22:24
18F:→ yuiko5299:未來這傢伙想從事某些行業或辦理金融事務也會有影響 03/25 22:34
19F:→ yuiko5299:特別是 有些大公司簽約就職時是需要良民證這種 直接刷掉 03/25 22:35
20F:推 belast:記得有專版討論這件事? 03/25 22:46
21F:→ belast:收起來了@_@ 03/25 22:47
22F:推 majolicass:之前合購板發生同樣的事情也是在台南,我還以為是她XD" 03/25 23:29
23F:推 missmeow:兩年了喔...還真久才判決下來orz 當初的確是很多人都覺得 03/26 00:07
24F:→ missmeow:麻煩而沒有去報案 也是一部份是想等警察來傳喚就好(?) 03/26 00:07
25F:→ missmeow:不過我是有拿到退款 不過這種程度的刑罰我看是嚇阻不了的 03/26 00:08
26F:→ missmeow:我朋友是買玩具團購也是遇到累犯 金額更龐大 後來不了了 03/26 00:09
27F:→ missmeow:之 感覺犯人是食髓知味 一犯再犯的 希望大家以後遇到同樣 03/26 00:09
28F:→ missmeow:的事情可以勇敢的站出來去報案維護自己的權益 別便宜壞人 03/26 00:10
29F:→ GEKKAKAJIN:普通詐欺罪的刑度是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03/26 00:27
30F:→ GEKKAKAJIN: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最重也才判5年,難怪一直有詐騙 03/26 00:28
31F:→ GEKKAKAJIN:因為對那些詐欺犯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但牠是73年次的, 03/26 00:29
32F:→ GEKKAKAJIN:不知道這點刑罰是不是真的能嚇阻到牠?如果牠以後繼續 03/26 00:30
33F:→ GEKKAKAJIN:以詐欺為業的話這點小前科牠應該也不會放在眼裡吧 03/26 00:31
34F:→ GEKKAKAJIN:搞不好從騙小錢的業餘詐欺犯變成騙大錢的專業詐欺犯= = 03/26 00:33
35F:推 GoldExpR:有退款加請求損害賠償就好啦 罰金對有錢人本就不痛不癢 03/26 01:02
36F:→ GoldExpR:但前科就....科科了 03/26 01:02
37F:→ mesia:我沒有被她騙錢 但有被她騙走我從小到大收集的東西... 03/26 02:04
38F:推 ryuhi:在Chat82gether的找到始末記錄看完了...只能說願意站 03/26 02:07
39F:→ ryuhi:出來給這種人一個教訓的各位真是辛苦了~<(_ _)> 03/26 02:08
40F:推 AAU:詐欺本來罪就不重,問題是他本身就沒錢,拿的出錢繳罰金嗎? 03/27 00:20
41F:→ AAU:拿不出還是要坐牢,而且這才一審,可以再上訴 03/27 00:21
42F:推 spiritia:至少 有前科應會有所警惕了 03/2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