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分說 不分說 不由分說)
看板stationery
標題Re: [其他] 關於筆閣的文章,不喜勿入。麻煩了。
時間Sun Sep 12 17:37:46 2010
把筆閣文章看過一次
兩個人都對
因為經驗對象不一樣
對白金章來說,玩家之所以為玩家,就是玩一般愛好者難以想像的
比如說美國有個網站專門個製化磨筆尖的
把小白花或是鳥兒磨成日系極細尖大有人在
另外一方面,筆尖銥點打磨的特色確實是人人有其癖好
在以往鋼筆風行的時代,很容易找磨筆尖的師傅
也因此,選擇自己喜歡的筆桿、筆尖
配合個人習慣去打磨筆尖曾經是個通行的作法
ps:沒有什麼改筆尖非得用什麼筆的,那是偏好,與實用無關
A大的論點,顯然更貼近當今的一般愛好者
我自己就曾玩壞一支包金3776、2支M215尖
幸好M215筆尖單買不貴 XDD
顯然我這種玩興已經有點精神不正常了 啊哈哈
奉勸各位:不是超重口味玩家或(聯集)家底豐厚
勿輕易嘗試個人風格玩法 @ @"
玩筆尖的風險絕對不是一般使用者能承受的起的
至於糾紛嘛...該說是玩筆領域的階級對立嗎 @ @a ?
這樣我這種夾在一般使用者和重口味中間的判斷這種問題實在很監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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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滾長江東逝水 浪花淘盡英雄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 幾度夕陽紅
白髮漁樵江渚上 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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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72.151
1F:推 lunalina:鋼筆也是有分改派和搏派 09/12 18:40
2F:推 Almasy:居然是臨江仙........就都付笑談中吧! 09/12 19:29
3F:推 majolicass:原PO很明顯是喜歡重口味的__(  ̄□ ̄)/ 09/12 19:39
4F:→ soma:聯集 明明就是 "和"(繼續逃 09/12 19:54
5F:→ wosindsie:(也小聲說)可我覺得原po要表達的是「交集」,要用「且」 09/12 19:57
6F:→ soma:糟! 被抓包了(快裝死 09/12 20:02
7F:推 chiyu:三樓的悶絕老大,說好的紅錦鯉呢?那個也是重口味的啊! 09/12 21:57
8F:推 majolicass:現在只有悶絕巧克力餅乾...(巧克力不小心放太多 冏rz) 09/12 22:16
9F:推 lunalina:悶絕大連巧克力也要重口味的 09/12 22:19
10F:→ GreatShot:3F你的hermes手帳呢? 09/12 22:42
11F:推 zenglu:所以悶絕大命中註定的那條紅錦鯉到底游到哪裡去了? 09/12 22:48
12F:→ chiyu:紅錦鯉跟愛瑪仕應該是一起跟著帥哥醫生跑了!剩下悶絕一人 09/12 23:06
13F:推 lunalina:被停權了 09/12 23:12
14F:→ lunalina:技術上來說應該是水桶 09/12 23:13
15F:→ Almasy:主權在民VS封建極權,人民VS君皇,被停權想當然爾。 09/13 00:56
16F:→ GoldExpR:這跟主權在民其實無關啦 要嘛改頭換面再戰過 要嘛遠走高 09/13 03:48
17F:→ GoldExpR:飛唾棄之 論壇本就人以群分啊.. 09/13 03:52
18F:推 sealer:我覺得A大情緒和針對性字眼太多,還打電話去李老那邊鬧... 09/13 06:00
19F:推 sealer:我也支持現任閣主判決,光判決書就比某A理性太多了 09/13 06:03
20F:→ Almasy:如果你是當事人,無端被人罵斷XX孫,試問你還能多理性嗎? 09/13 08:58
21F:→ Almasy:出於分享,卻被罵沒水準,被批是耍賴、耍猴戲,你會怎樣? 09/13 09:00
22F:→ Almasy:我太情緒化,被停權我也接受。但無端被侮辱,我只要個道歉 09/13 09:03
23F:推 balaz:沒看到前輩的罵人...原來是他先開口的...因為版上就只剩A大 09/13 09:05
24F:→ balaz:比較情緒的文字,這樣就可以理解了,不過也別急著跟他生氣,用 09/13 09:06
25F:→ balaz:理與他辯,相信旁人都會有定奪。 ps.我覺得他筆賣得有夠貴XD 09/13 09:07
26F:→ balaz:pl-500B可以賣600(老書店還蠻好找的,我之前有找到打65折的) 09/13 09:07
27F:→ balaz:加K金尖還要加1000,這種價錢可以買很多不錯的新筆了... 09/13 09:08
28F:→ balaz:可惜我沒囤貨,不然放出來賣好了...XDDD 09/13 09:09
29F:→ Almasy:沒看到是因為他可以修改文章內容。不過我都有存檔。 09/13 09:13
30F:推 sakuralian:A大或許是委屈的,但那是他論壇發生的事,和文具版無關 09/13 09:18
31F:→ sakuralian:如要警告版友小心買貴,應該舉出確切例證,大家知道就 09/13 09:20
32F:→ sakuralian:是。其他爆裂性情緒字眼,能免就免了吧! 09/13 09:21
33F:→ Almasy:於此,再跟看到我情緒性字眼的版友說聲抱歉,麻煩了。 09/13 09:23
34F:→ redwood68:都說筆閣不關ptt的事,您硬要把戰場拉到這邊來。 09/13 09:25
35F:→ redwood68: 大家好奇心一起來,就都去筆閣觀戰。反而幫筆閣增加人 09/13 09:27
36F:→ redwood68:氣 何必呢? 變成免費宣傳。 09/13 09:28
37F:→ Almasy:樓上,我再同你說聲抱歉,但我並無硬要拉戰場過來的意思。 09/13 09:29
38F:→ redwood68:讓筆閣的歸筆閣,ptt的歸ptt吧:) 09/13 09:29
39F:→ redwood68:A大別說抱歉,只是看你這樣很辛苦阿,別一直想不開。 09/13 09:31
40F:推 Jochum:我覺得A大若認為對方有踰矩之處,應採法律行動,否則久了是非 09/13 09:33
41F:→ Jochum:就更模糊了 09/13 09:33
42F:→ sakuralian:↑那也是他版的事,和文具版無關! 09/13 09:36
43F:→ Almasy:J大,我只是覺得同是使用鋼筆之人,沒必要用法律來制裁他 09/13 11:12
44F:→ Almasy:我個性是很衝,但我不會想用法律來壓人,這樣難以服人。 09/13 11:14
45F:→ Almasy:寧可用道德價值觀來防禦他,也不要讓人以為法律人只懂玩法 09/13 11:15
46F:→ Almasy:sakuralian大,謝謝你的耐心指正。麻煩你了。 09/13 11:31
47F:推 Jochum:純粹自己的想法:不知道誰是下一個遭殃的人 09/13 11:58
48F:→ Jochum:當他罵到不該罵的人時,有可能賠上自己性命.以法律制裁某人 09/13 11:59
49F:→ Jochum:看似無情,但也非全然如此..更何況:使用鋼筆之人與言行兩者 09/13 11:59
50F:→ Jochum:之間應該全然獨立吧.. 09/13 12:00
51F:→ Almasy:J大,應該這樣說。我不想因為他這人,因為這小事,浪費司法 09/13 12:19
52F:→ Almasy:資源。國家的資源應該用在更需要之處,而非這小小紛爭。 09/13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