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rf33 (乘風而來)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請益] 關於資源班導師費的法源
時間Tue Oct 2 17:12:43 2012
釋二十、 各級教師兼任導師其八月份導師費應以實際擔任之日起支付。
教育部 82.3.11臺(82)訓字第13160號
一、 暑假期間導師仍負有輔導之責,故實際擔任導師者仍應發給導師費。
二、 關於新學期新任或調任教師擔任導師者,應以實際擔任導師之日起發聘及支付導師
費。
我是想問:依上述,如果是從101學年度開始才開始兼任資源班導師,
那麼101年8月可以領導師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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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68.89
1F:→ amgki:問會計比較快~ 10/02 20:06
2F:推 vincentyy:8月分就有囉~從8月到隔年7月!這樣才有一年的年資 10/0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