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jiji (花花是肥豬)
看板sp_teacher
標題[考題] 100教檢評量與輔導問答2
時間Wed Dec 21 09:10:32 2011
題目
根據民國98年修正公布的特殊教育法中,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評量,
分別在篩選轉介、鑑定安置、教育需求評估、
評量方式及教育方案評鑑五方面有哪些規定?
請問新法中有這些規定嗎?
勉強找到第十六、十七條是鑑定安置相關
第二十四條提到評量方式彈性
其他像是轉介、教育方案評鑑等方面
就都找不到了說
有沒有熱心板友能指點一二?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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