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melody (貓)
看板sp_teacher
標題[考題] 97基隆國中Q37
時間Tue Jul 1 17:07:29 2008
37.在特教法中有關IEP的規定何者為非?
(A)應記載其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達成的標準
(B)家長應列席IEP會議
(C)至少每學期檢討一次
(D)國三上即應有轉銜服務計畫
答案是(B),請問是錯在應 出席 嗎?
另外想請問(A)選項的長短期目標不是應該是 學期教育目標 嗎?
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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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0.211
1F:→ toxicyou:家長要有參與擬定IEP,非一定要參與會議 07/01 17:24
2F:→ toxicyou:當然能夠參加是最好的啦! 07/01 17:25
3F:推 ivycycu:(A)我也是跟原po想的一樣耶 07/01 17:42
4F:推 celineyoung:這題好像有更動答案了耶~~!!! 07/0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