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jac (小麥草)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請益] 十二年安置的問題
時間Fri Mar 21 08:39:03 2008
※ 引述《husinchu (o.k)》之銘言:
: : 志願直接選特殊學校
: : 不參加能力評估
: : 這樣不就可以直接念南聰?
: : (對不起,我不太確定..所以我也只是提出疑問)
: 他雖然是自閉症的學生 但因為有智能方面的問題
: 所以經過鑑輔會的證明有給他一張智能障礙輕度的證明
: 所以他是拿輕障的資格規定一定要參加能力評估的...
依各區簡章,
雖已報名12年就學安置,
若能力評估未達標準者,
由各分區作業單位協調安置於鄰近特殊學校。
所以如果要鑽漏洞的話...(當然這是不可取,只是提出有這種可能性)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出席能力評估及分發會議,
則不予任何安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