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Einamoto (朴豬很奸詐)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 特教老師的加科登記(or第二專長)??
時間Tue Feb 27 12:15:47 2007
請問這是指沒有修中等教育學程的狀況下嗎?(就是只有修特教學分+第二專長)
還是說只要第一科實習特教就會變這位板友所說的情形?
如果像原po的情況
他有中等教育學程的學分
還會被登記在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嗎?
還是就會是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
※ 引述《gtl (... )》之銘言:
: 補充(與原PO問題無關)
: 特教實習結束只有分身心障礙與資優兩類教師證
: 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如果你已經修畢例如淡江第二專長的學分
: 則可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第一張教師證是拿特教的話
: 只能登記成身心障礙類國文教師證、身心障礙類數學教師證
: 不可登記為中等教育國文教師證、中等教育數學教師證
: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大學就修完第二專長學分
: 你在實習完拿到第一張教師證後
: 就可以馬上申請第二張教師證
: 不過作業過程大約需要一兩個月
: 以上是三年前的經驗
: 現在有沒有修改就不曉得了:P
: ※ 引述《spoot (暱稱不見了?!)》之銘言:
: : 只要你實習哪一科,你的第一張教師證就是那一科
: : 特教教師證除了分成中等(任教國高中)和初等教育(任教國小)之外
: : 特教自己只分成身障和資優兩類,
: : 目前並無所謂特教-國文,或是特教-數學這樣的分科
: : 所以你在師大或中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師證,就是中等特教教師證
: : 你在師院或初等教育學程拿到的特教教師證,就是初等特教教師證
: : 至於加科,
: : 因為我是特教本科,所以我很多同學除了特教之外,還會去修其他學科作為輔系
: : 或是在學校任職之後,到其他學校修第二專長
: : 此時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加科即可
: : (抱歉,我應該先去求證,但我印象中好像是第二年)
: : 你的情形剛好和我們相反(輔系和本科)
: : 不過我想你因為想先實習特教,
: : 所以拿到教師證的順序和我們本科的完全一樣(先特教,後學科加科登記)
: : 若你還有不明白的
: : 建議你到學校的特教系系辦走一趟,相信你可以得到更確定的答案!
: :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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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85.32
1F:推 jdwreck:實習特教 再加科國文 會先是身障國文 140.112.30.24 02/27 12:50
2F:推 jdwreck:再加中等國文 就是一般國文老師了~ 140.112.30.24 02/27 12:50
3F:推 ITEinamoto:謝謝回答 59.115.177.127 02/27 17:50
4F:推 petseal:大家討論的好熱烈 本討論串放在9→8 61.229.127.201 02/27 18:36
5F:→ lkoj:其實不用管有沒有"身障國文"只要有國文科和特218.171.110.115 02/28 00:23
6F:→ lkoj:教的"合格教師証"就一定可以考特教班和資源班218.171.110.115 02/28 00:23
7F:→ lkoj:"合格教師証"比"加註"不是指"加科"喔.讓人家218.171.110.115 02/28 00:24
8F:→ lkoj:覺得專業..218.171.110.115 02/28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