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ini (多比喵嗚~~ﳿ︠N I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 回歸標準
時間Thu Oct 26 16:09:07 2006
※ 引述《olive100 (123)》之銘言:
: 各學校都會在特推會決定回歸標準
: 那請問回歸的標準該如何訂立呢?
: 因為過去學校參考他校
: 例如一點:學習障礙學生回歸標準是:
: 國語與數學必須連續兩次定期
: 考查成績達百分之16或班上最後五名以上。
: 請問有什麼參考依據嗎?
我也有相同的疑問~
今年被評鑑 也是被教授要求
在每個學生的IEP裡
都要標明出入班標準
入班標準 想就以拿到身障手冊或鑑輔會證明為依據 然後紀錄各測驗成績及班上成績
出班標準 預想是先訂一個各類障礙的出班標準 最後再依個人不同情況加上附款
學習障礙 國語數學能連續2次維持在倒數5名以上
智能障礙 (輕度僅拿鑑輔證明)重新鑑定後為正常
其他障礙 情障 自閉症 聽障...(這應該沒有出班標準吧@@)
以上 再請各位老師們分享一下或提供意見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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