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ccl2 (十三姨)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 特教教甄問題
時間Mon Jul 10 16:31:59 2006
※ 引述《kittyo (rrr)》之銘言:
: 桃縣70分貝是重度
: 為何是以25-39
: 40-59
: 60~90 重度
: 這個來當答案
: 而不是身心障礙等級的分類70~89中度來分類
: 到底以後寫答案是要怎麼 分辨它是用哪一個來當基準?
因為沒有看到原始題目,所以沒辦法回答
但是根據民國76年頒佈的特殊教育施行細則
是以這個當作是聽障程度的分類標準
: 問題3
: 對亞斯伯格的敘述何者錯
: A 通常有很好的機械式記憶力
: B 常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
: C 結構化策略及適當教學順序的安排會有幫助
: D 符合其他特定廣泛性發展疾患或精神分裂的診斷準則
: 為何答案是D
: 亞斯伯格不是廣泛型的嗎 是因為他語言正常所以不符合嗎
: 但是B我覺得也也沒多正確哩
大多數的AS是會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憂鬱症等是沒錯的
而根據DSN-Ⅳ AS的確是被歸類在「廣泛性發展疾患」裡
但是在描述AS的診斷特質裡有特別提到
「若符合其他特定的廣泛性發展疾患或精神分裂的診斷準則,
則不做本疾患的診斷」
這重點是在『其他』...或『精神分裂』....
而不是否定AS是廣泛性發展疾患的一種
個人淺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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