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perjoe (木瓜葉下的小飛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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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資優鑑定標準 擬提高為前3%﹝國語日報 2006.05.24﹞
時間Mon Jun 19 22:32:39 2006
http://163.21.249.242/News/News.asp?iPage=1&UnitId=242&NewsId=17940
杜絕縣市假資優班之名行能力分班之實,教育部昨天確定特殊教育法修法方向,
國民教育階段除藝術、體育類外,其餘資賦優異教育應以「分散式資源班」,不能採
集中式方式。鑑定標準也從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占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
提高為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者。
據教育部調查,九十四學年度全國共有六百八十二班資賦優異類班級,其中,
非藝術及體育類共有兩百三十一班,分散式六十三班,集中式高達一百六十八班。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祕書羅清水表示,這項修法草案將依照法律程序完成後續作業,
最快九月公布實施,但不會溯及既往;因此,已採集中式教學方式的資優班不受影響。
至於今年中部縣市資優班招生是否也不准採集中式,羅清水說,還要討論。
為避免私立學校成為落實常態編班的漏洞,教育部國教司日前也發函各縣市教育局,
嚴禁私校以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或面談等方式作為招生錄取依據,且應採公開自由
登記方式辦理。如果私校違法,須糾正限期改善;若情節重大,可減招、停招。
﹝國語日報 記者陳康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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