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看板soul
標題[公告] 募捐文一事處理
時間Wed Jan 8 13:24:07 2014
募捐文一事已處理,
已強制要求向內政部合法申請,於法已足,若還是覺得違法,請去報警。
法訊文我也不支持,已聲明不鼓勵自然會刪文,
但若有重大法訊如達賴來台等我還是會容許貼,
以法會經費等為募捐目的,一般我會直接刪文,因為這是資助該組織本身,並無意義。
(而且這也算是法訊文了,並不是多了募捐就不算法訊,因此依法訊文處理)
但若以慈善公益助人為目的,我選擇視情況需要而留下,我覺得助人為樂。
並不是有某一部人看不爽,就一直吵著要全面禁止,非聽你們不可。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同樣幾個人,但我仍然會堅持以板務的未來為考量。
所有相關討論到此為止,禁止再發文,有問題請來信溝通或於本篇推文。
今增設板規兩條,
第一條:所有向板主的溝通與想詢問的疑慮,所有要對板主說的話,
不應PO在板上,請直接與板主通信。
不要假借誤會之名,一直在板上指責、責問,
明明回答了又繼續反駁的問,沒完沒了,順便在當中誣衊,
這個板不是讓你們這麼用的。
第二條:過去的言論一般都採寬松處理,導致有人借機挑釁、藉批評而誣衊,
今後暫棄寬松標準,採嚴格標準,並禁止無證據之誣衊及無證據之指責,
板主判斷為不友善態度故意針對他人,亦違規。
希望這種做法能保持板上和諧,看看哪一種做法對看板來說較好。
無法心平氣和說話的人多學習一下。
還有meegan一直爭的問題:「為什麼要檢舉了才處理?」
這問題我答過幾百遍了,請自己去看板規,上次吵,這次又吵,要吵到幾時。
你都懶得檢舉了表示你也不在乎,若覺得有問題請檢舉,
自己不願意檢舉、沒有檢舉,就沒有辦法說板主吃案,
這每個板都一樣,不要來跟我吵這個無聊問題,不想檢舉又認為我吃案就去上訴。
這系列全部鎖文。
學一點靜心......
僅開放本篇推文,但有隨時刪推文及鎖文的可能,尤其發現不是心平氣和的說話。
(往日的經驗是這樣)
大家討論細節部份,公告可以做一些標準上的微調整或嚴格標準把關,
(如D大所說的公開內政部申請字號等就是好建議)
但勿指望全面禁止,以妨未來有急助之需,把路給堵死 (改次有災難事件募捐怎辦?)
完整公告,請見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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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F:推 dontblame:支持合法募捐 無須禁止 頂多限制每人篇數 01/08 14:39
2F:→ dontblame:法會若允許免費參加 就算其中包含可捐功德金 亦不應禁止 01/08 14:42
3F:→ dontblame:頂多不宜出現在板上 但不該無限上綱到網址 01/08 14:43
4F:→ dontblame:篇數也可限制 板大的處理 也無違背投票 支持之 01/08 14:44
5F:推 addycat:鎖文了,這樣子有人會講版主心虛 01/08 15:35
6F:推 shiva999:thismy 請問若是ABCDEFGHIJ十人各貼一篇法訊文.你要如何 01/08 16:39
7F:→ shiva999:刪? 十篇都刪嗎?? 01/08 16:39
8F:→ thismy:我說過我會視當時情況 要我講幾次.....同樣的問題不再回答 01/08 16:42
無意義推文 刪
9F:→ davidchang:我是真的認為法訊這邊不是很適合出現,刪A到Z獨留H,對誰 01/08 17:09
10F:→ davidchang:都不是很公平 01/08 17:10
11F:→ davidchang:何不你也依照佛板方式,留一篇給他自己去貼 01/08 17:10
12F:→ davidchang:愛怎樣貼就怎樣貼,不要影響大家看板就好 01/08 17:11
13F:→ davidchang:假設H可以出現法訊,其他A~Z遵守卻因為晚貼被刪 01/08 17:12
14F:→ davidchang:這樣...好像也很不公平 01/08 17:12
15F:→ davidchang:就留一篇致底,只能留言,這樣大家應該都不會被影響到 01/08 17:13
16F:→ thismy:davidchang 不是重大的法會我就直接刪了 不是說很清楚了麼 01/08 17:14
17F:→ davidchang:或許這樣是比較不起爭議,一旦貼成一篇就依板規浸水桶 01/08 17:14
18F:→ thismy:這個比置底留法訊還徹底吧....... 01/08 17:15
19F:→ davidchang:好,了解~ 01/08 17:16
20F:→ thismy:若要置底的話,我還更偏向於全禁...置底已偏離板旨.. 01/08 17:16
21F:→ thismy:我在靈學板對法訊的把關標準,會比佛教板更嚴格許多 01/08 17:17
22F:→ thismy:A~Z都貼,我不是看誰快誰慢,而是看誰的法訊值得留下~~ 01/08 17:20
23F:→ thismy:若沒有覺得太重要的,那就是全部刪光了,沒有先PO先贏的事 01/08 17:20
24F:推 DominateS:我滿同意版主的作法 01/08 19:32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6.89.129.169 (01/09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