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看板soul
標題[公告] nknuukyo 違規2
時間Wed Nov 6 05:20:25 2013
被檢舉人:nknuukyo
所犯板規:九、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
違規證據+判決:
文章代碼(AID):
#1ISEWMgC
1F:推 nknuukyo:時間的部份已經是很明顯的矛盾了,如果這樣兩文比對後仍10/30 20:18
2F:→ nknuukyo:然不算反因為果(作賊喊抓賊),只用“表面上的氣度”作判斷10/30 20:18
3F:→ nknuukyo:,那我們還能說什麼呢?10/30 20:18
4F:推 nknuukyo:就我來看,t之所以會說要重罰,不僅是因為“3c說謊”而已 10/30 20:20
5F:→ nknuukyo:,重點是抓賊的被人當作賊打才生氣吧?10/30 20:20
6F:推 nknuukyo:這比“說謊”還麻煩得多,更不是“發文不真實”而已,不10/30 20:23
7F:→ nknuukyo:過板大如果聽不下去,那就就此打住。10/30 20:23
檢舉:n非當事人,不知內情,卻刻意中傷,並引導版友認為我說謊,卻不"參考"我先前
請版主發文的內容,並說我是賊??看來我得去警察局自首了
判決:"作賊喊抓賊" "抓賊的被人當作賊打" 多次暗示ccclum是賊,
並進行作賊還去喊抓賊的污衊。
若能提出ccclum作賊的證據,此判決將徹消。
判水桶半個月
檢舉2:
我不太能認同n的說法,n並非當事人,一而再再而三汙衊我說謊,還引射我是賊
請問我哪裡說謊,我哪裡是賊了呢? 這種嚴重的汙衊讓我身心嚴重受創,晚上都
無法入眠,如果n是當事人,那麼今天也應該私下跟我說明,但一再地在版上汙衊
我的人格,版主請你一定要明查,這種沒有事實根據說法呀。
判決:污衊為賊的部份已判決。
在無證據力的情況下,明指暗示認定ccclum說謊。水桶半個月。
(若能提出證據,此判決取消)
文章代碼(AID):
#1ISEWMgC
8F:推 nknuukyo:前後文對不上已經快變習俗了,不過就先等發票吧10/30 22:43
^^^^還在討發票?
9F:→ nknuukyo:只是就算明明3c早到,拿這說嘴有意思嗎?被誤會很正常滴10/30 22:44
只是認為就算ccclum是被人誤會也是正常,雖不友善但無違規。
加上
#1ITH7TUG 公告中的水桶,累計45天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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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210.15.152
※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14.173 (11/06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