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miya (愛吃鬼)
看板soul
標題Re: 因果錯亂的真相
時間Thu Apr 7 15:47:28 2005
討論
嗯關於 路西法大人所說的[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駭]
或許我們一直都以字面上的意義去看上面的這句話
但是如果我們以[反向]跟[立場]來看這句話就另有意義了吧
壞人該殺嗎? 所以殺人的人不一定是壞人
修橋補路就是好人 不一定吧 我是個平凡人 散盡家財的幫助人
只不過是個爛好人罷 要幫人也要看我們本身的能力跟職業和
一個 [立場] 我們只是一個凡人 我們沒有任何的[立場]可以去幫
一個跟我們毫無關係的人就算要幫也要對方求救
-好比我找到了我的(A)仇人有一個好管閒事的(B)人
出來自以為武功高強他連問也沒問我為何要追殺他 就把我的仇人給救走了
那我是不是也會認為另一個人跟他是一伙的 我也開始追殺幫他的人
- 如果事情改變一下-我遇到(A)我追殺他(B)看到了報官 那我在跟官府解釋這個人
我追殺他的原因 這樣子(B)也幫了(a)這樣(B)也免了災禍
如果在加上之前討論文中的積德能否能逃過因果的報應
積德就好比 我要追殺(a)但是(b)報了官 於是官府就跟我說在你找尋(a)的這段
期間(a)有在作一些造福鄉里的事 而且一心向佛之類的 那我願意原諒(A)嗎
我可以選ㄚ 要或不要 也可以有條件的原諒ㄚ
所以做好事也要看自己的立場穩不穩
我的老師告訴我的 很多事只要以人的角度想靈界的事就能化解很多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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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8.238
1F:推 flysunday:你的例子敘述好難看懂...我看了四遍才清楚^^" 4.225.160.128 04/07
2F:推 flysunday:我對用(A)、(B)代表人名還沒適應> < 4.225.160.128 04/07
3F:→ flysunday:一般用A、B代表人名,不加括弧的吧 4.225.160.128 04/07
4F:推 thismy:一般是用 b君 a君 218.175.40.204 04/07
5F:推 flysunday:(A)(B)好像條列式的才會用 類似(1)、(2) 4.225.160.128 04/07
6F:推 Irence:看不懂@.@ 140.112.244.77 04/07
7F:推 YenWenShih:ramiya請再重新編輯一次可以嗎?您似乎提出 24.59.34.87 04/07
8F:→ YenWenShih:很值得討論的觀點,只是文字例子編排上看得比 24.59.34.87 04/07
9F:→ YenWenShih:比較吃力.. 24.59.34.87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