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to111 (tif1607)
看板sinica
標題[問題] 請益各位遇到惡房東該如何是好
時間Sat Aug 21 23:54:54 2010
最近因為要跟女朋友一起住
所以搬離原本住的地方
兩個人一起去看了在忠孝東路上的大套房
簽約時價格也是兩個人一起跟房東議價後決定的
當下還跟他說了我們兩個人可以再給我們一付鑰匙嗎?(想說他應該會有備份)
他當下說那個要自己去打一份三百(我們當下也說那也只好自己再去打一付)
沒想到入住後房東拿了一張套房內清單點交單要我對物品及簽名
我當下仔細一看發現裡面有一條寫到"每間套房為一人居住,兩人以上每人每月加費一千元
"
當下我直接表明當初簽約時早已說明是兩人要居住也從為隱瞞此事(如果我一人也不需要
這麼大間套房)
也直接拒絕簽名並要求他拿掉此項目再予以核對屋內清單
他表明他會降價低於一千並再與我討論
事後卻留字條於房門上並寫到他將不計較之前兩人同住,但從當天起每月得多一千
於是我連絡他想與他商討
但見面後他反而卻說他已告知我,所以我將必須支付多出一千的金額(所以他留張紙條要我
多給五千我也得必須支付???)在與他見面討論時我也以將立場告知經濟情況不允許我多給
一千(那當初也沒必要議價)
也跟他說明如果兩個人住造成水費或電費付擔將會一併多給,但他卻堅持要我除了水電以
外還需多給一千
還嗆聲說他會找人來讓我一定會簽收付錢
我想請問各位ptt的法律神人幫我想想看我到底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呢?
真的現在與女友陷入極大的困擾~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勞請大家集思廣益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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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33.28
1F:推 justsaygood:那個多一人加1仟,是一開始打的契約裡就有的嗎?? 08/22 00:03
2F:推 ppstation:如果合約沒上寫你就不需要理他,如果他恐嚇你就錄音告他 08/22 00:04
3F:推 julep1982:我租房子也遇過惡房東,後來認賠訂金5000元 08/22 11:16
4F:→ julep1982:不過民法上好像沒有簽約就不算..可以查租賃篇 08/22 11:17
5F:→ julep1982:我同學有認賠過兩個月租金,當作是買個教訓吧 08/22 11:18
6F:推 mercurylsc:看來你沒有堅持把約裡那條兩人同住加一千拿掉 08/22 12:17
7F:→ mercurylsc:這樣對你比較不利。 他堅持不讓你拿掉擺明就是要陰你嘛 08/22 12:19
8F:推 jearld:找警察上門一起談 然後 租別的地方 08/26 01:49
9F:→ garance:看你要不要為了1000元跟他槓上,承租者是弱勢,通常法律 09/02 23:29
10F:→ garance:會較保護弱勢,你沒簽名,合約上沒寫,就不會有事 09/02 23:30
11F:→ garance:但你必須忍受房東不斷的騷擾,是否值得可自己商確 09/02 23:31
12F:→ garance:若你不願搬離,建議在無破壞下自行換鎖,以保障自己 09/02 23:35
13F:→ garance:事實上,惡房客比惡房東難對付多了,只是中研院的人通常 09/02 23:35
14F:→ garance:沒時間去扮演惡房客角色,認賠居多 09/0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