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cy (累死我了)
看板sinica
標題Re: [問題] 勞基法與上班八小時?
時間Fri Apr 17 15:01:56 2009
院的人事室說還沒有開始強制執行
而且研究助理不在規範之內 他們會要求所提供研究人員名單
那我們為什麼要現在開始打卡呢?
有哪個所跟我們一樣嗎?
還是大家其實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
※ 引述《ddcy (累死我了)》之銘言:
: 請問大家 現在每個所都規定研究助理(是專案助理不是所內編制內助理)
: 因為要是用勞基法而被要求要每天上班八小時且要打卡?
: 因為我們所的人事跟我們說 我們必須要打卡 而且8點上班 5點下班 以此類推
: 但我們查遍了勞基法 沒有規定勞工每天要上班八小時
: 只有公務人員周休二日條例上有說 公務人員 要每天上班八小時 加班有加班費
: 但我們現在既不是工作人員 加班也不可能有經費發加班費
: 有人的所也是有這樣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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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122.143
1F:推 aniline:我也覺得很奇怪,因為研究助理的工作時間都不太一定 04/17 21:08
2F:→ aniline:這跟一般的上下班不太一樣,如果真的這樣,怎麼做實驗? 04/17 21:10
3F:推 justsaygood:我們所沒有.... 04/18 00:20
4F:→ justsaygood:跟你們所人事要一下相關公文..看他拿出啥麼吧 04/18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