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126 (126)
看板single
標題Re: [心得] 單身的缺點?
時間Thu Sep 23 18:18:09 2010
單身者在精神與心理上不易找到長期而固定的支持 這種說法有待商榷
(基本上我很熟識的單身者 背後都有人在支持著)
給予支持者的來源可能有:
1.父母兄弟姊妹 熟悉血緣關係者
2.職場上的團隊
3.新認識的朋友
家裡開公司 所以認識一些處在競爭很激烈的團隊成員 專接疑難雜症又緊急的除錯工作
在期限完成 可以替公司賺進X千萬 否則還要倒貼(X/2)千萬左右 時限通常在一個月以內
在這樣大的壓力下 這樣大的競爭 整個團隊可是超麻吉的
工作上的困難互吐苦水 又常滿嘴粗話 發洩一下 繼續工作 N幾天N夜睡辦公室(都沒洗澡)
成員生活所遇到的問題 也會互相幫忙 以保持在最佳的工作狀態
這個團隊的成員 有單身的 也有已結婚有小孩的
所以我覺得在工作上遇不到什麼很挺的朋友 要嘛是整個公司都是必雕
要嘛就是自己的問題
互相搞心機的TEAM是能多長久 能創出多少利潤?!
交朋友不但眼睛要亮 也要懂的付出
單身工作者 和 已婚有小孩的同事 放假一起出遊的 其實不少(我認識的那個團隊就常醬)
其實我是很羨慕他們的 (他們平均年齡可是超過45歲喔)
人都是互相 沒有支持過人 卻要被人支持 這有點難度
所以我覺得 這個議題 和單身者沒有多大關係
真正的知心好友為什麼不多 就因為人的時間有限 能給予真心支持也有限啊
※ 引述《greenella (天使)》之銘言:
: 雖然知道此版成立的宗旨,但單身多年偶爾也有些感慨--當身邊的姐妹滔與朋友多數
: 在我這年紀走向婚姻家庭,有時工作上的壓力甚至找不到一個宣洩談話的出口...那種感
: 覺並不是孤獨二字可以形容的.
: 職場如戰場,有時一些同事或工作上的壓力不盡然可以找同仁訴說.下班之後這個所謂
: "家"的避風港,通常也只是徒具吃飯與睡覺修憩的功能. 與其說有配偶(包含有男友的
: 狀態)到底有多好多壞,不如反向思考,單身最大的缺點是什麼?我個人覺得,那就是缺乏
: 至少一個固定可以傾聽自己說話的對象.當職場遇到困難或威脅, 有伴侶的人最起碼
: 回家是可以不害怕地放下心防找人發發勞騷,但沒有伴侶的人到哪裡去找這種固定長期
: 聽自己說話的對象呢? 剛畢業的那五年七年或許還有些同學可以講話,接下來就沒有了...
: 這種在上班時面臨的具大壓力回家卻無固定的人可說的窘態,這不是剛畢業一兩年
: 認為單身很自由的人可以想像的. 每一個人都需要團體與伙伴的支持而不能離群索居,
: 在三十多歲之後,便覺得單身是非常可怕的事.結婚而又離婚的人如果有孩子至少她
: 在心情上還有些寄託... 所謂的伴侶,並不是陪自己逛接吃飯到處玩的伴, 是遇到心理
: 壓力時至少還可以抒發的對象,傾聽與支持的對象...不然為何這麼多醫生做的研究都證
: 實單身者在年老時比有伴侶者壽命明顯減少許多呢? 誰可以長期固定地每天聽自己說話?
: 同學朋友嗎?(在你四五十歲時),她們不會有她們自己的親人或家庭要照顧嗎?
: 單身的缺點,就是精神與心理上不易找到長期而固定的支持,而這種支持對身心健康
: 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現今這種工作壓力非常大的社會,職場如戰場的社會...
就因為職場如戰場 所以存活下來的團隊 都有著強烈的革命情感
有時候問題出在自己
懂的付出 就會有知己 (當然識人很重要 適當的保護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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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2.218
1F:→ ryan0222:等你40歲的時候,再來看你自己這篇文章吧..... 09/23 19:04
2F:→ ryan0222:應該會有不同的感觸.. 09/23 21:15
3F:推 withthewind:職場上,千金難買知己,大多是明爭暗鬥 09/23 23:31
4F:推 icelips:離開共同的職場後 還是朋友的 才稱得上朋友的邊 09/23 23:53
5F:推 maywrann:有利害關系就幾乎不可能成為真的朋友XD 09/24 10:01
6F:→ maywrann:從共同的興趣愛好去找朋友比較容易 09/24 10:01
7F:→ maywrann:另外心裡上的問題也是單身者自己要想清楚的 Orz 09/24 10:01
8F:→ maywrann:有時候心裡那個洞.沒人可以填.只有自己能跳過去 09/24 10:02
9F:推 Marcantonio:推你這篇! 09/24 15:03
10F:推 greenella:我讚成等大家四十歲以後再來回想這個議題 09/27 03:54
11F:→ greenella:我保證大家都會很後悔抱持不婚 09/27 03:54
12F:→ greenella:其實,曖於面子,很多"不婚"的人實則找不到合適對象 09/27 03:55
13F:→ greenella:有的是不斷被別人拒絕,或拒絕別人 09/27 03:55
14F:→ greenella:伴侶關係或夫妻關係是朋友關係的一種,在超過四十以後 09/27 03:56
15F:→ greenella:單身者的親戚與朋友多半已婚,話題不同會彼此殊遠 09/27 03:56
16F:→ greenella:老的時候病痛纏身,親戚或兄弟姐妹也沒義務要照顧你 09/27 03:57
17F:→ greenella:只有伴侶或自己的孩子,是法律上不得不照顧,陪自己的人 09/27 03:57
18F:→ greenella:另外,職場如戰場,這五字要呆過職場八,九年以上才會知 09/27 03:58
19F:→ greenella:只要有利害關係,就很難是真正朋友(推!) 09/27 03:58
20F:→ greenella:本人在職場上也被好友陷害出賣過,誠如其它網友所寫 09/27 03:59
21F:→ greenella:真正可以拿掉假面具示人的對象而不用擔心害怕的只有家人 09/27 03:59
22F:→ greenella:但未婚者後半生是沒有家人支持的... 09/27 04:00
23F:→ greenella:很多時候,要接近四十或四十以上便能體會我的感觸 09/27 04:00
24F:→ greenella:這個單身版若有更多四十以上的加入,他們的陳述會和我差 09/27 04:01
25F:→ greenella:不多.另外,承認單身兒寂寞並不丟臉 09/27 04:01
26F:→ greenella:如社會能推動同性單身者同居的公寓,並予互相照顧義務 09/27 04:04
27F:→ greenella:的法源(自己想的),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孤獨老死的問題 09/27 04:04
28F:→ greenella:在心理學,或經濟學,醫學領域的研究上都顯示有伴侶的生活 09/27 04:05
29F:→ greenella:品質或效用比一個人好,除非是惡質的伴侶關係 09/27 04:06
30F:推 ashin1069: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別人的人生 自己的想法不需要 09/27 07:32
31F:→ ashin1069:套在別人身上 這是最基本的尊重 09/27 07:32
32F:推 shujadzia:等女人結婚後可以拜自己祖先可以回老家掃墓可以跟親生父 09/27 20:56
33F:→ shujadzia:母過節.小孩可以跟自己姓不用受到刁難.父母老了可以光明 09/27 20:57
34F:→ shujadzia:正大接回來住不用看公婆臉色的時候再來說結婚很好吧= = 09/27 20:57
35F:→ shujadzia:對單身有歧視的人麻煩請不需要再來這個板吧 09/27 20:59
36F:→ shujadzia:傷自己眼又何必.= = 09/27 21:00
37F:推 shujadzia:我就認為不婚然後在父母需要時可以及時幫忙不用看夫家 09/27 21:03
38F:→ shujadzia:臉色勝過一切.說那種不會遇到刁難的去婚姻版看看就知道 09/27 21:03
39F:→ shujadzia:當公婆跟父母同時生病當女兒的真的能回去照顧自己親生父 09/27 21:04
40F:→ shujadzia:母嗎?對不起.我覺得養育之恩大過天.但是台灣習俗就是會 09/27 21:04
41F:→ shujadzia:要求女人婚後要把沒養育之恩的公婆要放在親生父母前 09/27 21:05
42F:→ shujadzia:什麼陪伴都是屁話.自己父母都孝順不了了還在想要誰陪伴? 09/27 21:06
職場和生活息息相關 兩邊硬是要切開 會很痛苦吧
我在公司待了近十年 公司內鬥也只發生在高層而已
其下的TEAM 還沒看過很多人所說的啥明爭暗鬥
說真的主管也不會喜歡一直換人 培養人是很累的(重點是信任度)
大家只關注營收是否OK 和分紅而已
(會內鬥的員工 根本就是冗員可以裁了 題外話不多說)
另外我覺得結婚刁不刁 這根本就是想把自己的自私擴大而已 說習俗只是藉口
嗯 與其說單身寂寞 不如說是自己個性使然
單身過很好 這例子真的很多 我覺得重點還是在 親人 朋友
經營的好 朋友也會變得像親人一樣
一個和我相識20年的已婚朋友 我就已經是他兩個小孩的義父了
之前七八月我家和他們全家(三代)去踏青 我老爸也來湊熱鬧要認義孫 = =
(我承認老爸有時候也會嘮叨真的孫子...有時候要我直接找人生 沒結婚也沒差XD)
※ 編輯: TT126 來自: 61.31.167.199 (09/27 21:30)
※ 編輯: TT126 來自: 61.31.167.199 (09/27 21:36)
43F:推 shujadzia:阿.我那一大串是在回greenella的= =a.不好意思 09/27 21:45
44F:→ TT126:呵~我不是針對誰 只是習慣修改的文直接擺後面XD 09/27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