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polaris (目標三十歲退休)
看板single
標題Re: [分享] 閃光這東西
時間Mon Oct 26 14:37:53 2009
※ 引述《wingluck (Alone in apartment)》之銘言:
: 任何人都是獨一無二,但前提絕對不是光靠外在的力量來證明自己的存在,
: 如果愛情能讓你肯定自己,就去愛吧。
: 如果工作能讓你肯定自己,就對老闆好一點。
: 如果朋友能讓你肯定自己,就別輕易捨棄他們。
: 不過,在這之前請你先愛惜自己、面對自己,並肯定自己的美好。
: 兩個人閃閃發光不出奇,一個人閃閃發光才是天賦異稟。
我覺得這篇重點在最後這段
因為大家一般所追求的couple 是在彌補自身所需求的
那麼如果自身就有足夠的完整性 自然會比較不需要另外一個人來彌補
當然這也牽扯到 當組成couple之後 彌補了自己所缺乏的
但是相對的也帶來了其他多餘的 所以嚐到了甜頭 也要負擔那些苦頭
SO~ 如果自己一個人夠完整 就不需要和另一個人組成cou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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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50
1F:推 wingluck:沒錯,握個手先。 10/26 15:04
2F:推 oooopppp:我也不喜歡閃光這個詞..總覺得叫起來很矯情..而且我一點 10/26 15:38
3F:→ oooopppp:也不覺得哪裡在閃好咩... 10/26 15:39
4F:推 Memcollector:我都是自己閃閃發光給人家羨慕的:p 10/26 18:52
5F:推 shujadzia:推推推~~~~ 10/26 19:14
6F:推 register:●-● 樓上都太閃亮了 10/26 20:06
7F:→ wingluck:樓上也可以的,別以為戴墨鏡就不閃了~ 10/27 00:27
8F:推 icelips:我也不喜歡閃光這個詞 一點都沒什麼好閃的阿.. 10/27 00:37
9F:推 register:●-● 墨鏡是一定要的 這是現今最流行的 "低調路線".... 10/27 00:54
10F:→ register:而且如果加帶拐杖 累了坐在路邊 還會發現有人丟錢說.. 10/27 00:55
11F:推 XDH:對自己單身沒自信的人,才會覺得別人情侶是閃光 10/27 02:54
12F:推 CherryVoe:大推樓上,所以情人節、聖誕節、七夕對我來說都沒不同:) 10/27 21:51
13F:推 wingluck:低調的閃亮.... 10/27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