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puser (萬里長城萬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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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 網路犯罪問題之我見
時間Sun Jul 10 19:29:43 2005
http://www.vac.gov.tw/ethics/windows/law/law-74.htm
文宣窗口>法律專欄
網路犯罪問題之我見
隨著資訊科技的日新月異,網際網路已經被廣泛的運用在生活各方面,而它無遠弗屆
的傳播能力,更被大家用來傳播資訊、溝通與聯絡;原本網際網路的設計是在讓大家
藉由電腦以及網路的便利性來擷取資訊,但近年來,許多不肖分子藉由網路從事詐
(誘)騙、侵權、不法(色情)交易等,致使網際網路蒙上一層陰影。以下是幾起曾
經發生的實例:
一名周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中,結識一名十五歲少女小芳,兩人在聊天室中聊得相當
愉快,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且多次發生性關係,事後女方家屬知悉,報警將周
姓男子逮捕,小芳雖表明出於自願,但因小芳未滿十八歲,周姓男子仍被以觸犯「兒
童及性侵害防治條例」移送法辦。
一名蔡姓男子在色情網站留言「五千元援助交際」字眼,並留下聯絡方式,電信警察
在發現後,便主動聯絡該名蔡姓男子,並以女警喬裝順利逮捕蔡嫌,並依「妨害性自
主」罪嫌移送法辦。
另一名三十九歲的陳姓家庭主婦,因在家寂寞難耐,在網路上透過視訊聊天室,並以
即時通訊的方式,和一名二十一歲楊姓高中夜校生在網路上公開「網交」,結果被警
方以喬裝會員「網路現場追擊」方式追蹤蒐證,一舉查獲陳姓家庭主婦與楊姓夜校生
,並以「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事實上,網路犯罪千奇百怪,許多人往往因為一時好奇或是尋求刺激,而觸犯法律不
自知,在此蒐羅常見網路犯罪問題供參考,以協助大家在悠遊網路的花花世界時,避
免觸犯法條,而身繫囹圄。以下是常見的網路犯罪模式:
第一種是「上網下載音樂、電影」: 很多人習慣將音樂壓成MP3放在網路上供下載,
或是上網下載非法MP3,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已觸犯了「著作權法」,最重可處三年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種是「竊取虛擬寶物」: 有人上網玩遊戲,結果遊戲裡的虛擬寶物卻不異而飛,
遭到不明人士竊取,雖然只是藉由網路移轉他人遊戲裡的寶物,而且是虛擬物品,並
非實際物品,但卻已觸犯了刑法「擅自修改他人電子紀錄」,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第三種是「辱罵他人」: 許多人喜歡在聊天室或是BBS中天南地北閒聊,而有些人因
為意見不合便辱罵別人,造成他人心靈受創,此舉已觸犯了刑法「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
第四種是「網路賣假貨、借錢」: 有些人喜歡在網路上購買東西,結果明明訂購一台
數位相機,卻是收到一包烏龍茶,另外就是以好友身分向不認識的人「借錢」,此類
惡意欺騙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詐欺罪」。
第五種是「徵求援交與應援」: 有些人會自以為聰明,上網徵求援交或是應援,結果
錢沒「賺」到或是還沒援交,就被警察喬裝抓到,此種行為如徵求援交者為未成年或
是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則已觸犯「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六種是「公開網交」: 網路視訊聊天越來越普及,許多人為尋找刺激,公然在網路
上相互挑逗、寬衣解帶,如果只是兩人對談,沒有交易行為,即使動作火辣、曖昧,
都屬合法,但如果有交易或是有第三者觀賞,則觸犯了刑法「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
物品及製造持有罪」、「公然猥褻罪」及「妨害風化罪」。
第七種是「張貼猥褻照片」: 許多情侶分手後,有些人心裡不甘心,便在網路上張貼
和對方的親密照片、裸照、或是假藉對方名義徵求一夜情,以求得報復的快感,這些
都觸犯了刑法「妨害風化罪」。
第八種是「網路愛情騙子」: 有些人憑藉自己的口才及其斯文外貌長相,並在網路聊
天室中自稱是多金小開,因為不想被父母安排婚事,所以上網交女友,結果許多女網
友沈醉其愛情憧憬而上當受騙,慘遭騙財騙色,這已觸犯了刑法「詐欺罪」及「妨害
性自主罪」。
第九種是「網路販售資料」: 有些人會利用網路來徵求個人資料,並將其分門別類,
在網路上販售得利,造成許多無辜受害人,而不論是徵求者或是提供者,皆已觸犯了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十種是「販售毒品、槍砲刀械」: 有些人常會認為網路浩瀚無窮,警察不會注意到
,因此便在網路上拍賣或是販售管制性軍品或是毒品,結果卻被警察查獲,此舉已觸
犯刑法「販售毒品罪」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十一種是「網路駭客」: 有些自以為電腦很厲害的人會利用網路侵入他人網站、破
壞網頁、竊取他人資訊(財物),或是植入病毒等,這些都已觸犯了「電腦處理個人
資料保護法」。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路的方便性讓大家樂此不疲,但許多人卻忽略了其中可
能潛存的危險,網路上犯罪問題形形色色,不管是欺騙別人或是自己受騙,許多人還
是喜歡上網聊天、拍賣物品、下載軟體或是線上遊戲,結果一不小心便觸犯了法律。
以網路交友來說,網路的隱匿性讓許多人重塑自我的完美形象,多數人常將對方想像
成完美白馬王子或是白雪公主,一旦放入感情沈溺其中,便很難全身而退,任由對方
予取予求,不但感情被騙,甚至連金錢、身體都受騙,造成其身心受創。
因此,大家不應過度倚賴或是相信網路,應該對網路以正確的態度來看待,而與陌生
人交談或是拍賣物品更應提高警覺,以避免自身成為受害者,或是留下難以抹滅的污
點。在此,謹就網路應行注意事項,提供個人淺見:
一、不要進入色情網站附設聊天室,以避免涉及「援交」或「一夜情」,而誤觸法律。
二、加入網站聊天室或線上遊戲會員時,應對自身身分或資料採取必要保護,以避免遭
不法歹徒盜用。
三、進行網路交易時,應選擇具良好商譽、公信力且提供可靠安全認證機制之電子商家
,以避免受騙。
四、不要在網路上公告要求「援助交際」或「應援」,以免誤觸法律。
五、不要在網路上販售毒品、槍砲彈藥,因為這些都是違法的。
六、不要為了報復而蓄意張貼他人不堪入目照片,或是他人聯絡資料,因為這些都是違
法的。
七、不要在網路上下載來路不明的軟體、音樂或是電影,因為這些都是違法的。
八、與網友見面時,不可與其發生性行為,即使對方自願,也可能觸犯法律。
網路犯罪問題值得大家注意,而除了政府應善盡宣導之責,並教導民眾自我保護,以避
免因無知而觸犯法律,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外,另外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也應一起努
力才能克盡其功;當然最重要的還在個人的守法觀念,唯有每一個人小心翼翼,謹守網
際網路的禮儀與規範,才能在浩瀚的網路世界中遨遊。
本文摘自清流月刊八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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