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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夫妻士林夜市當街玩「跪地吃香腸」法官
時間Wed Jul 1 00:24:26 2026
夫妻士林夜市當街玩「跪地吃香腸」 法官轟令人驚嚇各判拘役25天
2026年06月30日 20:36
▲北市一對夫妻於士林夜市旁電扶梯旁上演活春宮嚇壞路人。(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
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士林夜市驚見活春宮,一對夫妻今年1月13日在基河路101號美食街外、電扶梯公共出入口
附近,當眾上演不雅舉動,丈夫褪褲裸露下體,妻子則僅著內衣、裸露臀部,並跪地做出
疑似口交動作,荒唐畫面嚇得民眾報警。
法院審理後認,2人行為令人產生心理驚嚇或不適感受,依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各判拘役2
5日,可易科罰金。
阿強與小花(均化名)為夫妻,2人今年1月13日晚間8時許在士林夜市基河路101號美食街
外、電扶梯公共出入口附近疑一時情慾高漲,阿強將下半身褲子褪去部分,裸露生殖器;
小花則褪去上半身外衣,身上僅著內衣,並脫去下半身褲子、裸露臀部,接著跪在地面對
坐在一旁的阿強做出疑似口交動作。
荒唐畫面被民眾撞見後,隨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依民眾提供的現場照片,並調閱周
邊監視器畫面,循線查出2人身分。
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2人涉犯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向士林簡易庭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
士林簡易庭審理認為,2人均為成年成熟之人,卻未顧及特定多數人的觀感,率然在公開
場所為公然猥褻行為,敗壞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也令他人產生心理驚嚇或不適感受,所
為誠屬不該。
法官審酌2人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以及智識程度、身心狀況、家庭經濟狀況
等一切情狀後,依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判處2人各拘役25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100
0元折算1日。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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