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der (戰神馬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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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血汗應召站!印尼女來台1年2月接客身亡
時間Fri Sep 5 01:07:42 2025
印尼籍應召站業者胡恆銓等人2023年起涉人口販運誘騙印尼女子來台工作,透過取得日本
旅遊簽證再觀光入境來台,以不當債務合約、扣留護照,逼迫印尼女子在套房性交易,每
天逼接客至少7人才能休息,其中1名印尼女子人身體不適心臟衰竭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
今偵結,依留容媒介性交以營利、人口販運等罪嫌起訴8人,業者胡恆銓、經紀武阮薔薇
具體求刑6年。
檢方追查,36歲印尼籍應召站業者胡恆銓、26歲越南籍經紀武阮薔薇及通緝中的印尼籍仲
介Luna發起此應召站人口販運組織,32歲外務陳俊佑向應召站小姐拍清涼照、收性交易所
得上繳給胡統計營收,33歲總機黃冠鋐分派小姐給男客,51歲試車方清俊免費害女子性行
為親授流程,還寫下心得體驗文在色情網站做廣告,27歲司機陳威龍負責接送,40歲簡鼎
元中山區應召站負責人,33歲外務卓政嘉則是簡的外務
起訴指出,此集團在臉書登廣告、朋友介紹等方式,高薪誘騙經濟狀況不佳、生活困頓的
印尼籍女子來台工作,包含SPA、卡拉OK陪唱、性交易等,待她們來台後「扣留護照」恫
稱需負擔來台的高額債務,約新台幣10至20萬元不等,且隨意外出會被警方抓走,約束控
制自由,使其無法隨時回國,逼迫從事性交易每天超過12小時。
檢方統計,此集團僅給印尼籍女子2百至5百元供吃飯、生活,容留在新北市板橋區、永和
區及台北市中山錦州街、林森北路等處套房,定價以每次30至90分鐘不等性交易時間賺取
4千元以下新台幣,2025年1月至5月14日,不法所得至少362萬9600元。
檢方調查,死亡的印尼籍女子2023年5月入境來台,被迫從事性交易,除了月經期休息4、
5天,其餘每天接客7人才可休息,每天僅有200元伙食費、300元預扣薪水當生活費,且性
交易所得要先還20萬債務,身體不適還被認為「裝病」要求繼續性交易抵債;2024年7月8
日心臟衰竭經男客打119叫救護車送醫,她在醫院用手機打字向社工、印尼代表處專員求
助「不願回到老闆身邊」7月19日呼吸衰竭等宣告死亡。
另名印尼女子身體不適還被要求接客,無法忍受工作方式和薪資報酬與原來不符,打電話
1955求救,女子指控,2024年11月在印尼談妥來台,反悔需賠償6000萬印尼盾,當年12月
間先跟旅行社持日本簽證到到日本旅遊,再轉而入境台灣,隨後被帶往「拍清涼照」後從
事性交易,每天約接客6、7人,多的時候10、11人。
檢方查出,還有2名女子經協助逃脫,到印尼在台辦公室求助、自首,其中男客在今年2月
15日協助女子逃脫,且還遭胡恆銓、武阮薔薇找到電話、住處,涉恐嚇傳訊息、致電聯繫
要求帶回「我覺得應該不想為了1個女生而失去工作吧?希望你是懂別人的東西你不可以
搶走喔」提及男客上班地點很近「我會常常叫人去找你」
檢方認定,胡恆銓等8人涉留容媒介性交以營利等罪嫌,胡、武阮又涉恐嚇、個資法,胡
、武阮、陳俊佑、簡鼎元等4人涉跨國跨境人口販運,為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
的跨國組織犯罪,影響我國國際形象,請求法院裁量時適當考慮震攝此種犯罪必要性,對
胡恆銓、武阮薔薇具體求處6年徒刑、陳俊佑、簡鼎元求刑2年,其餘4人量處適當之刑。
https://reurl.cc/GNDE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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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一條人命,每天逼接客只一天只給200元而已只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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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estal: 到哪都是自己人坑自己人 09/05 02:06
2F:推 whitefox: 頂到肺 09/05 02:15
3F:噓 peterlee97: 21世紀的臺灣還有這種狗屁事情 真是國恥 09/05 03:05
法律判的太輕,再加上沒有死刑~
※ 編輯: older (101.10.79.141 臺灣), 09/05/2025 03:57:32
4F:推 yokann: 每次查獲應召站不是一堆人氣噗噗嗎?誰知道其他家有沒西 09/05 07:03
5F:→ yokann: 歐類似情事 09/05 07:03
6F:噓 ROTFL: 政府無作為,不設管理默認黑幫橫行 09/05 07:59
7F:推 seanqqq: 說真的這些行為跟緬甸園區有什麼不同,真噁 09/05 10:40
8F:→ weed222: 緬甸園區也都是台灣人在騙台灣人啊 09/05 10:45
9F:推 sotbc: 有政府好安心 新南向你敢嘴 09/05 10:53
10F:推 aa182201: 怎麼可能一天才七個會餓死 少說十個以上 09/05 10:56
11F:→ yiersan: 這種騙來逼上班的 的確該抄光 然而良心業者照市價分潤 09/05 11:02
12F:→ yiersan: 給員工好環境的 就讓它們營業吧 09/05 11:02
13F:→ yiersan: 當然就是不限制員工自由那種 09/05 11:03
基本上這也是一個工作,不偷不搶的,台灣的慣老闆多,但沒想到特種行業的老闆那麼扯
14F:推 niuagod: 在台灣總是會有人幫忙這些罪犯要人權 09/05 11:39
15F:推 hopingJ: 其他人還只判2年勒!台灣司法你還能期待什麼? 09/05 13:13
沒錯,我想基本的監禁罪判就不只兩年了,好奇這在大陸會不會判死刑?
※ 編輯: older (49.216.93.175 臺灣), 09/05/2025 13:21:30
16F:推 dengweki: R.I.P真的是被幹死的,這不是開玩笑,女的被幹死,男的 09/05 14:22
17F:→ dengweki: 也有馬上風,縱慾真的要有限度,我想嫖客有一輩子的陰影 09/05 14:22
18F:→ dengweki: 吧 09/05 14:22
嗯~.~你在說什麼?小姐是送到醫院治療才過世的,什麼馬上風?然後嫖客是把小姐救出
來的,還被業者威脅,但跟過世的小姐是不是同一個嫖客就不知了
※ 編輯: older (49.216.93.175 臺灣), 09/05/2025 14:36:38
19F:推 MKIU: 好廢的刑責 根本沒在怕 09/05 19:04
20F:→ rd1210: 嫖就是幫凶 09/20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