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44444 (人不能像豬狗一樣胡亂繁殖~~)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國一女生日記寫下遭自家計程車行司機強吻 男否認判8月
時間Sat Dec 12 17:30:41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87431
2020-12-12 15:47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雲林
縣某計程車行38歲曾姓司機去年2月間被控在廚房內,強吻才念國中1年級車行千金,少女
將過程寫在日記裡頭被學校老師發現,告知老闆娘報警處理,一審被判8月徒刑,檢方認
判太輕,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可上訴。
當時年僅12歲的車行千金,案發2天後在日記「…今天要睡覺前,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
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雖然很開心,但被媽唸差不多一點
突然很不開心!我被你抱了很多次,但親,又很好,我會進量勇感(儘量勇敢)的你親的
!…」。
2個月後,少女學校老師檢查其日記時發現不對勁,告知少女的母親,老闆娘得知自家車
行司機竟然猥褻女兒大為光火,立即報警處理。
曾否認對女學生有猥褻行為,他辯稱,那天他在車行的廚房弄東西吃,少女從後面抱住他
,他轉身推開她,轉身時可能不小心碰到其胸部,但沒有親她嘴唇。
辯護人表示,從少女日記所載內容,可以看得出來少女情竇初開情懷,且少女一直挑戰自
己的作法,所以究竟是少女主動要來擁抱曾,還是曾主動去抱少女,仍然可疑,依罪疑惟
輕及無罪推定原則,請對曾為無罪判決等語
少女指出,認識曾後有一點喜歡他;去年2月16日,在廚房裡,曾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先
從身後環抱她,然後又到她前面摸她的臉、親她的嘴唇,一開始不知道他要做什麼,後來
他靠她越來越近,她就大概知道他要幹嘛。她還指控對方用手用力抓揉其胸部,痛到去看
醫師,但因少女證詞反覆,且僅單一指述,未獲法官採信。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依現有事證,仍無從認曾於案發當日對少女所為自身後環抱進而親
吻嘴唇的猥褻行為,確實違反少女意願。原審量處有期徒刑8月,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
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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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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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z44444 (36.233.76.83 臺灣), 12/12/2020 17:31:33
1F:推 bloodartanis: 有前科後還能開計程車嗎? 12/12 17:40
2F:推 j42683: 不能 12/12 17:41
3F:噓 marktak: 現在是什麼鄉下都能叫千金了是吧 12/12 17:57
4F:推 patrick89817: 千金不是對別人女兒的稱呼嗎 12/12 18:05
5F:→ peterlee97: 為什麼雲林的事情去台南判? 12/12 19:05
6F:噓 focusd: 沒證據,日記隨便寫寫的案子就判8個月。 12/12 19:58
7F:→ adoko: 小學生寫日記都可以定罪.... 12/12 20:00
8F:推 SilentBob: 加油,妳的故事很勵志,長大出小說 12/12 20:25
9F:推 avbb: 這個妹妹國文不及格嗎?在寫什麼東西怎麼那麼不通順啦 12/12 20:58
10F:推 skyant: 日記寫被司機弄很開心是被媽媽念不開心 結果供詞又反覆 12/12 22:33
11F:→ robinnibor: 死神筆記本? 12/13 00:26
12F:→ handsome: 是說12歲的文筆這麼差,寫這三小文法… 12/13 00:57
13F:→ onSale: 親一下關八個月...... 12/13 01:09
14F:→ alumican: 這樣就有罪? 12/13 01:16
15F:推 l19900513: 沒有更多證據一本日記就定罪,是在養公主還是母豬 12/13 02:25
16F:推 owliper: 我是覺得大家可以站在女方立場想一下啦 我覺得這件事不一 12/13 03:38
17F:→ owliper: 定是真的 但當事人也沒有主動告知家長或是報警 說詞反覆 12/13 03:38
18F:→ owliper: 也可能只是因為一個才國一的女生 心智不一定可以承受家人 12/13 03:38
19F:→ owliper: 和男方和法庭等等的壓力 12/13 03:38
20F:推 bigmao: 我就問在座的法律人,證據呢? 日記嗎XDDD 12/13 03:51
21F:噓 jasontzymann: 我就說我要抱抱(? 12/13 12:38
22F:→ BIGBBB: 看起來是媽媽想賺錢吧 12/13 12:56
23F:推 losage: 台女又調皮啦,從小學習如何挖坑 12/13 15:07
24F:推 lucifer666: 怪怪的 12/13 17:12
25F:→ kkbush: 錯字一堆...卡差不多咧 12/13 18:06
26F:噓 a1983a: 12小六了,這文筆... 12/13 18:10
27F:推 andyd: 計程車司機不意外 12/13 19:52
28F:推 rongyaya: 日記判罪 林亦涵寫整本告不成 12/15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