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onWoon (宅?? 宅你媽!!)
看板sex
標題[公告] 水桶
時間Wed May 16 00:26:25 2007
17924 tthheeoo被檢舉推文罵人
水桶一個月
也感謝LOUEN板友熱心檢舉 下列推文罵人 也是水桶一個月
17801篇 ardenlee
17796篇 jack7014
17794篇 irvin
17532篇 bobooom
到期後都請記得來信解除
大家要一起提倡好的發言風氣 我很歡迎
就算是為了找碴 或是想要蓄意報復他人
只要有人違規被檢舉 我都會處理
所以請大家發文前要注意禮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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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 什麼時候告白信可以變的跟檢舉信一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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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04.30
1F:→ art216169:.... 05/16 00:44
2F:→ queen4mars:公佈檢舉人似乎不大好喔版主 05/16 00:47
3F:→ royalksdmc:哈哈 05/16 00:49
4F:推 url:10天前的文... = = 最近也許會有一波水桶瘟疫喔 囧> 05/16 00:51
5F:推 morning99:我覺得被罵的本人都不介意了 旁人幹麻檢舉... 05/16 01:03
6F:推 Gunearl:這樣我想討噓 推文就沒味道了 05/16 01:06
7F:推 nejoy:嗯...發文者感覺受侮辱提檢舉再水桶 感覺這樣比較不會遭非議 05/16 01:06
8F:推 jack51620:每次看到id是jack後面出現數字的都會被嚇到...orz 05/16 01:08
9F:→ queen4mars:搞的很像挾怨報復一樣,互相檢舉報仇 ~"~ 05/16 01:09
10F:推 exponential9:五樓說的很對 建議版主看檢舉人是不是被罵的 05/16 01:16
11F:→ exponential9:不是就不用水桶 05/16 01:17
12F:推 zerolight:處罰罵人者是保護被罵的人 不相干的人什麼資格檢舉? 05/16 01:22
13F:推 zerolight:不過罵到大多數人看不下去又另當別論... 05/16 01:28
14F:推 k5a:太好了!版主總算又把簽名檔放上去!(我只在意這個) 05/16 01:51
15F:推 strike:根本是挾怨報復嘛 05/16 02:12
16F:推 PSJudge:科科 公佈檢舉人不好喔 雖然他是挾怨報復... 05/16 02:25
17F:→ PSJudge:另外我也贊成 是否被侮辱or誹謗應該是告訴乃論吧 05/16 02:26
18F:推 littlekiss:板主這招實在很妙 用鼓勵的名義把報復的人po出來 讚!! 05/16 03:16
19F:推 s123999015:版主去LAW版看看吧 說的是實話的話於法是不構成毀謗的 05/16 05:08
20F:推 mathrew:很好...這樣我就讚成版主的作法,當初先讚成的人是怎樣,不 05/16 06:25
21F:→ mathrew:是很理直氣壯嗎??? 現在應該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了吧 05/16 06:26
22F:→ LOUEN:m大 萬人中只有你清醒啊 05/16 07:40
23F:→ sonardome:被罵的本人都不介意了 旁人幹麻檢舉... 05/16 07:58
24F:→ sonardome:版豬若不修正做法 會遺臭萬年喔 啾咪*_^ 05/16 07:58
25F:推 kenshin528:再好的制度,要亂都不是難事... 05/16 10:16
26F:→ kenshin528:版主可以只限定PO文者檢舉 05/16 10:17
27F:推 seraphwei:s123999015 不是毀謗也可以說是公然污辱罪 05/16 10:48
28F:推 sasanmo:我比較想知道腦殘要怎樣去認定...?被判毀謗幾乎是定了吧 05/16 11:59
29F:推 claude498:s123999015 如果是私德或無關於公益的事例外 05/16 12:47
30F:推 Roland100:我比較好奇的是被浸水桶之後,還大喇喇地挑明了自己開分 05/16 13:03
31F:→ Roland100:身上來po文挑釁,記得在很多板不是連坐處分,不然就是加 05/16 13:04
32F:→ Roland100:重水桶期限,甚至永久水桶的,不知道這裡會怎麼處理? 05/16 13:04
33F:推 s123999015:要怎麼判斷要看法官,把原文給法官看讓他判定是否腦殘 05/16 15:51
34F:推 s123999015:不過本版的文章...十篇有六篇都會被判定腦殘吧 05/1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