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hinsher (夕)
看板sex
標題Re: [問題] 援交被抓,那警察呢?
時間Sat Mar 19 13:10:17 2005
※ 引述《Avent (Alchemist)》之銘言:
: ※ 引述《dss0724 (小仁仁)》之銘言:
: : 我的問題來自以下幾項事證,
: : 這個問題也蠻多人有疑問的,
: : 只是這個觀點新聞沒有撥出來
: : 以下兩篇網路連結就是引起我認為警察在賺業績的同時,為何法官沒有同時起訴這些假扮
: : 釣魚客的警察呢?連起訴的沒有.....
: 誘捕跟釣魚是不一樣的
: http://jpb.hchpb.gov.tw/%E9%9D%92%E6%98%A5%E5%B0%91%E5
: %B9%B4%E5%9C%92%E5%9C%B0/%E5%AE%B6%E9%95%B7%E5%B8%B8%E5
: %95%8F%E7%9A%84%E5%95%8F%E9%A1%8C.htm#問題十一:網站留言
: 「援交」就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 自己去看問題11的第四項吧。
: 犯罪偵查 誘捕不等同釣魚
: http://hermes.hrc.ntu.edu.tw/csa/journal/09/journal_park61.htm
: 記得之前美國有個例子,是警察"主動"問人要不要援交,
: 結果法官宣判該受害者無罪,警察有罪,因為警察"誘使"人犯罪。
: 但是如果是你主動上鉤,那就算你倒楣了。
: 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
: enjo_news/2004Jul-Dec/20040908a.htm
以前好像在某個論壇看過
就是說在聊天室釣魚 要是不曉得自己是不是遇到條伯時
無論如何都要逼對方把價錢說出來 而不是讓他在那邊含糊其辭
設法營造出對方主動問人要不要援交的狀況 就算上了法庭 對自己還是比較有利
看看就好 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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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56.251
※ 編輯: aphinsher 來自: 203.73.156.251 (03/19 13:11)
1F:→ spjail:快十年了…沒人參考 07/07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