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edym (Z-CHEN加油)
看板rynn
標題Re: [閒聊] 宣傳與顧及著作權之間 如何拿捏
時間Sat Dec 13 01:04:37 2008
(部分恕刪)
真巧我正想問這個問題XD 但這好像跟版無關...可以PO嗎? XD
1.真巧,我想到的宣傳方法跟你一樣...但還沒找到訣竅@@"
2.之前稍微研究過所謂的部落格播放影音之版權問題...
a.有營利-->100%違法
b.沒營利的試聽-->印象中不能超過29秒...
c.沒營利的影片-->除非官方釋出叫大家傳,不然全都違法...
雖然歌手跟公司不一定會告你,但如果權利是在某協會手上,那就未必不會...
3.要[宣傳]還是要[守法]?
在考慮侵權問題時,建議從2個點抉擇:
a.避免非法"營利"行為
(因為這樣歌手是賺不到錢的)
b.考慮唱片公司跟歌手的意願
(未必放影片就是不好...搞不好宇中也想叫你放XD)
現行法制不周全,個人意見是:守法方面..盡力就好= ="
能守盡量守,但不要太勉強。 某版權協會也不一定是"對"的...不必把自己綁死
(我常在歌唱節目版偷渡宣傳文XD 版大要試試看嗎? 哈)
(明明我是來友情客串的...怎麼廢話一直都這麼多XDDDDD)
※ 引述《Lynyu (rynn板板僕)》之銘言:
: 當時傳出賣不好台灣就沒有下一張的消息,我想到的宣傳方法是網路
: 既然海蝶不打MV,大家也都聽不到歌,但我認為非得讓人家聽到不可
: 現在這種時代,除非是忠實歌迷,否則真的很少有人會買一張沒聽過的專輯
: 他們認為,那是冒險、那是浪費錢
: 所以我在幾家不同的部落格平台上
: 嵌入MV(干物女、遠遠)、PO歌詞、放各大唱片行的專輯購買連結
: 即使部落格瀏覽率低,也希望至少讓多一個人聽見看見也好
: 雖然這是一種宣傳的方式,不過,並不是最好的宣傳方式
: 因為在部落格嵌入MV基本上是不太好的
: 後來,我感覺有些沒有拍MV的歌,沒有被聽見實在太可惜
: 但是,把歌曲整首上傳是絕對不行的(天空部落就有一堆)
: 幾番掙扎,想出了一個很冒險的方法
: 我選了幾首歌,取每首歌裡的一部分、搭上一張照片
: 弄上歌詞字幕,做成一個非常陽春的宣傳影片
: 發現到最後我幾乎是豁出去了,照理說是絕對不能上傳的卻上傳了
: 結果事實似乎證明這樣做也是沒啥效果orz
: 有時候會想到,「可能不在台灣發片」和「侵權」到底哪個比較嚴重?!
: 我像天平一樣搖擺...但應該如何取捨呢?
: 該怎麼樣去拿捏,才能既達到宣傳效果,又能夠不侵權呢?
: 我話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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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28.156
※ 編輯: nomedym 來自: 219.70.28.156 (12/13 01:06)
1F:推 elite0905:說不定宇中也想叫你放 看到這句 好好笑~ 12/13 01:11
2F:推 Lynyu:推!某版權協會不一定是對的!之前有新聞說禁止店家餐廳之類的 12/13 01:28
3F:→ Lynyu:放音樂 說那樣是違法 我真的覺得與其抓店家還不如認真抓盜版 12/13 01:29
4F:→ Lynyu:和下載 下載讓音樂人苦不堪言 店家放音樂至少還是個宣傳管道 12/13 01:30
5F:→ Lynyu:好像離題了... 我想問 歌唱節目板的英文板名是? XD 12/13 01:31
6F:→ nomedym:一般唱國語歌的節目版我都去過.....要一一列舉嗎= ="" 12/13 01:33
7F:→ Lynyu:那就請問人氣最多的那個是? 12/13 01:35
8F:→ nomedym:如果下載完會買正版那還OK....最怕是沒人知道又沒人買 12/13 01:35
9F:→ nomedym:不得不說 某種程度的網路傳播我還是支持...... 12/13 01:35
10F:→ Lynyu:真的有同感! 12/13 01:36
11F:→ nomedym:目前看來還是星光大道最HOT 其次超級偶像 12/13 01:39
12F:→ Lynyu:(筆記) 12/13 01:41
13F:推 lian4302:翻唱的話是不是就不違法...XDD 12/14 16:25
14F:→ Lynyu:翻唱不需要談版權大概是歌迷的特權XDDD 歌手想翻唱就得談XD 12/14 16:45
15F:→ nomedym:翻唱也違法,如果你是公開表演或公開播放的話... 12/14 17:22
16F:→ nomedym:真是抱歉,但我說的是認真的= =" 12/14 17:23
17F:→ nomedym:如果有跟某協會簽約,就是看他們要不要告你而已.... 12/14 17:24
18F:→ nomedym:我覺得唯一能完全合法的招數就是不要跟某協會簽約= =" 12/14 17:25
19F:→ nomedym:這樣至少公司跟歌手不會想告歌迷XDDD 12/14 17:26
20F:→ Lynyu:原來如此 我還是不要誤導別人好了orz 12/14 17:54
21F:→ Lynyu:總覺得某協會...殺傷力大的放著不管 12/14 17:55
22F:→ Lynyu:卻只管一些殺傷力小的 12/14 17:57
23F:→ Lynyu:雖然說公開的翻唱是有侵權 但是最大尾的根本還是下載啊 12/14 17:58
24F:→ nomedym:為什麼被M了? 嚇我一跳XD 12/14 19:42
25F:→ nomedym: 連警廣都會被告,我就已經對某協會完全心冷了.... 12/14 19:43
26F:推 Lynyu:我覺得這篇有講到很重要的東西 所以M起來 12/14 20:00
27F:→ Lynyu:他們抓電台、抓店家、抓遊覽車...滿無言的... 12/14 20:02
28F:→ nomedym:明明重點是到底要怎麼宣傳...都沒寫到啊XD 12/14 20:34
29F:→ Lynyu:有寫到可以去歌唱節目板偷渡宣傳文XD 12/14 20:39
30F:→ nomedym:哈哈哈 那也要運氣好 有梗可以偷渡阿 12/14 21:30
31F:→ nomedym:上次曹格版版主說我的文章特徵是很愛偷渡老張進去XD 12/14 21:32
32F:推 irenic:我在阿鑌版也看到你成功偷渡了 哈哈 12/14 21:50
33F:→ nomedym:我也有幫阿鑌間接宣傳耶~ 12/14 21:59
34F:推 irenic:噗 我也是覺得阿鑌不錯才會在那裡抓到你啊 哈哈哈 12/14 22:00
35F:→ nomedym:你一定是沒在超偶版看到我那篇....科科 那個也是宣傳XD 12/14 22:10
36F:→ irenic:我沒去超偶啊...我是剛去阿鑌版看到你填版友名單啊 12/14 22:16
37F:→ irenic:都填阿鑌版了 還不填溫馨宇中板^__________^ 12/14 22:16
38F:→ Lynyu:我突然覺得我沒聽方炯鑌是落伍了(你們真的成功宣傳到了XD) 12/14 22:50
39F:→ irenic:看來我都不踏出這裡 是無法成功把宇中介紹出去的 12/14 23:28
40F:→ nomedym:你說的對......請加油! PS:我填了..... 12/14 23:35
41F:→ Lynyu: 我M了 12/14 23:37
42F:→ irenic: 我看了 12/14 23:43
43F:→ irenic:歡迎加入溫馨的宇中板 請大喊 宇中 我要抱抱(胡鬧啊) 12/14 23:45
44F:→ nomedym:你已經喊了 我不好意思跟你搶XD 12/14 23:47
45F:→ irenic:噗 還是很高興你加入我們^^ 12/14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