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nachuchu ( )
看板rent-exp
標題[請益] 與房東修改合約
時間Sat Jul 6 14:56:03 2019
目前在桃園租房(3房、13000/月)
由於冷氣壞了,房東不願意修理,
五月中告知,反覆催促詢問後,
六月底才帶師傅來檢查。
檢查後由於冷氣已使用十多年,
師傅表示已經沒有料可維修,
而後房東告知我們不想修理了,
也有傳訊息與房東討論是否要修改合約,
但都被已讀不回,
一週後再催促詢問,
房東才表示說要將租五百。
想詢問大家,
是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還有五百是否合理?
而五月告知,先前的房租是否可追回?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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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mark: 先前的不能討,從你們約定之後才開始計算新房租 07/06 16:57
2F:→ spmark: 你可以要要看,他可以不給你 07/06 16:58
3F:→ spmark: 你可以堅持一定要有冷氣、不配合換約 07/06 16:58
4F:→ spmark: 房東只能摸摸鼻子、乖乖裝一台可以用的冷氣 07/06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