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790722 (金魚)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房客每天都帶朋友來
時間Fri Dec 21 03:06:03 2018
前提:我們租一整層2房1廳一衛,租金一個月7500元
包水、電、網路、第四台,還讓房客養寵物
當初承租簽約時,告知兩人住,但後來搬行李時卻變成三人入住,有口頭告知多一人是多
收500元,但想說是學生,又租短期(半年)就沒多收,一樣是7500元。
之前在承租時,有口頭詢問過,"偶爾"朋友會來可以嗎?,想說給予方便,偶爾應該沒
關係,就沒拒絕了,我們自己住在樓上,又在樓下開店,但這幾天觀察下來,平均每天都
會5-7位友人出入,待的時間都約4.5個小時,甚至更久,但有無過夜就沒辦法確定,好像
把這邊當作,下班下課的休息的聚會處。
已經有稍微提醒過,但仍沒改善,想要放寬心不去理會,但看著自己房子每天這麼多人出
入實在很不是滋味......
是否可根據合約"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
、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來規範他們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不知道是否有人可以給予些建議或辦法,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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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ll790722 (180.217.224.141), 12/21/2018 03:20:41
※ 編輯: sall790722 (180.217.224.141), 12/21/2018 03:24:59
1F:→ mimily0504: 包水電自己多注意度數吧 12/21 04:43
2F:→ Nm025: 整層包水電 挖 稀有 12/21 08:02
3F:→ sichi: 合約上幾個人簽名? 只有兩個人簽就可以 記得連第三個人 12/21 21:39
4F:→ sichi: 一起請走 若請不走 就多收水電吧 又 租屋廣告若寫2人 12/21 21:39
5F:→ sichi: 有留著 也能作為依據 口頭真的風險很大 但是他要敢說 12/21 21:40
6F:→ sichi: 你沒說不行 你乾脆就說他根本沒問吧 12/21 21:41
7F:噓 tello: 你不爽可以不租啊 12/22 12:54
8F:推 spmark: 樓上,現在是不想租沒錯啊,但租約已經是進行中了 12/22 14:08
9F:推 spmark: 那堆人可能只是來訪,你很難用那條規範他們 12/22 14:18
10F:→ lionkinge: 出租給他,就是「他家」囉!而且他還是整戶出租,用不 12/25 12:12
11F:→ lionkinge: 著也不能管他如何使用,你只是住在樓下的鄰居。所以除 12/25 12:12
12F:→ lionkinge: 非他有擾鄰或非法的行為,不然就算是每天帶朋友回家聊 12/25 12:12
13F:→ lionkinge: 天打屁,也礙不到你。 12/25 12:12
14F:→ mimily0504: 這種不算整戶, 整戶水電給他們自己繳. 應該是透天的 12/25 16:49
15F:→ mimily0504: 其中一層, 水電無法分開才包水電 12/25 16:50
16F:→ mimily0504: 而且也不是真的都不能管, 有違反契約上出借或出租的 12/25 16:51
17F:→ mimily0504: 部分就違約啦 12/25 16:51
18F:→ sall790722: 回樓上,我們的確是透天其中一層租他們沒錯,我們自己 12/25 20:54
19F:→ sall790722: 住五樓,會經過四樓客廳...目前除了訪客問題,垃圾堆 12/25 20:55
20F:→ sall790722: 了五大包在客廳,狗狗時常跑到2.3樓拉屎,講了也不清. 12/25 20:55
21F:→ sall790722: .. 12/25 20:55
22F:→ sall790722: 目前打算,年底會直接講開,請他們搬走,並且退還押 12/25 20:56
23F:→ sall790722: 金,這種房客租到真的是頭很痛 12/2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