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otostand (安娜)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房客要求簽兩份合約
時間Thu Oct 11 14:00:56 2018
家裡有一棟閒置的店面透天最近租出去
房客是做麵店的
今天接到對方來電說要辦理營業登記
而且希望可以再多簽一份合約,租金寫5000元/月
辦理營業登記這個當然是沒有問題
而且我們也沒有要求他們繳多出來的稅金
但陰陽合約這個部分是偽造文書,我們不同意
對方卻一副經驗豐富的語氣說保證不會有問題
這個部分因為我家沒有人懂這些
想請問各位是否乾脆不承租給這位房客
還是有其他的應對方式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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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mily0504: 實際租金拿去公證, 不要聽房客的 10/11 14:03
2F:→ Hermess: 是偽造文書沒錯。沒事就沒事。出事就是【刑事責任】不要 10/11 14:04
3F:→ Hermess: 簽。 10/11 14:04
4F:→ mimily0504: 又不是你有好處, 你要照實繳, 就不用答應房客的要求 10/11 14:04
5F:→ mimily0504: 免得反咬你逃稅咧 10/11 14:04
6F:→ mimily0504: 還有國稅局可以依照當地租金行情課稅, 較行情偏低的 10/11 14:08
7F:→ mimily0504: 有公證租約也不甩, 對房東完全沒好處. 10/11 14:08
9F:→ photostand: 我也是這麼想,5000元連套房都租不到... 10/11 14:12
10F:→ photostand: 謝謝大家,我知道怎麼應對了 10/11 14:12
11F:→ Hermess: 直接婉轉的講。如果當初租屋時對方有提出雙合約的條件。 10/11 14:13
12F:→ Hermess: 你們是不會租的。 10/11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