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096 (幫撐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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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租屋糾紛房客殺死房東 警方深夜逮捕行
時間Mon Sep 17 07:17:3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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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租屋糾紛房客殺死房東 警方深夜逮捕行
時間: Mon Sep 17 07:15:14 2018
蘋果日報
租屋糾紛房客殺死房東 警方深夜逮捕行兇男子
出版時間:2018/09/16 23:44
新北市永和區1名郭姓男子(65歲),今天下午5時許,被發現全身是血倒臥在超商上,路
人上前查看,發現郭男左胸口竟有血跡,嚇得趕緊打電話報案求救。警消獲報趕抵時,發
現郭男意識模糊,左胸有刀傷,隨即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永和分局於
晚間找到行兇的游姓房客,並起出犯案的水果刀,目前全案依殺人罪偵辦當中。
警方調查,家住永和竹林路郭姓男子(65歲)是名房東,今天下午5時許,他與游姓房客
因為租屋糾紛引發口角,雙方一言不合,游男一氣之下竟拿水果刀朝郭男左胸刺去,隨後
游男立即騎車逃逸,郭男因左胸遭刺,步行走到竹林路巷口超商準備求救,因失血過多倒
在超商門口。民眾發現,立即報警,警消抵達現場,先將郭男送往醫院急救,由於郭男傷
勢過重,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行兇的游男上月才因毒品案件被中正橋派出所逮捕,是轄區內的治安顧慮人口
,警方已鎖定游男的逃逸路線,積極調閱監視器,終於在深夜將游男逮捕,目前全案依殺
人罪嫌偵辦當中。(突發中心陸運陞、潘志偉/新北報導)
發稿時間 18:39
修改時間 23:44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6/1431117/
備註:不知道這會不會引發房東未來要求住戶出示良民證。
現在聽說有些員警會跟房東配合,希望有新人口入住時。給他們身分證查一下
如果是治安人口,員警就會列為觀察名單。但好像不少房東怕惹事沒有配合。
所以落實方面應該比較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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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kway: 安居樂業114.136.165.112 09/17 07:15
2F:→ Wilkie: 大群館就不會有這問題吧223.136.226.211 09/17 07:16
3F:推 joe55688: 未看先猜新北 114.47.83.131 09/17 07:16
4F:→ newhander: 台男日常 110.26.106.140 09/17 07:17
5F:→ hsunting2000: 所以房東到底知不知道他吸毒 61.230.1.53 09/1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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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mimily0504: 真的嗎? 警察真的有這種"功能"? 09/17 08:28
那你要去問刑,這有某些機制。我就不說了
7F:推 cuttleufish: 跟警察配合就要繳稅啦 09/17 09:46
警察有分,刑_要的是__所以他就希望大家好配合。跟繳稅無關
8F:→ spmark: 人權就是用來保護犯罪用的阿,根本不給查犯罪紀錄 09/17 09:52
9F:→ spmark: 以後租屋都加上一個提供良民證的要求好了 09/17 09:59
10F:→ spmark: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無腦人渣 09/17 09:59
11F:→ spmark: 短時間內自打臉還愛嗆聲的鍵盤手也超多 09/17 10:00
12F:→ spmark: 梁姓女模比外交官堅強多了,真的是腦殘殺人啊 09/17 10:01
政府都會說給更生人機會,問題給不給機會的是第一線的人
因為有事情也是當事人要承擔,政府能給什麼保障?
或許代租代管可能可以吧?
13F:→ mimily0504: 以前有問過, XX是不是通緝犯, 前科可能不一定會講 09/17 10:21
14F:→ mimily0504: 治安顧慮人口那個其實應該要講吧, 這類人應該要做遷徙 09/17 10:22
15F:→ mimily0504: 登記才對 09/17 10:22
治安人口資料那個小東西按一按就可以知道了
16F:推 cka: 毒品案件..這種本來就不要租了 09/17 12:09
17F:→ cka: 吸毒的真的很可怕 09/17 12:09
毒跟賭兩種比較可怕
18F:→ Hermess: 政府法規對房東的限制太多。保障太少 09/17 13:34
我也覺得是這樣,跑房地產久了就會知道。
19F:→ spmark: 政府應該要開放人民查詢任何人的前科資料才對 09/17 14:06
20F:→ spmark: 各行各業都用得到這種資料,太重要了 09/17 14:07
21F:→ spmark: 一個人有前科,是否能被諒解,由每個人自己去決定 09/17 14:07
22F:→ spmark: 而不是不開放查詢,強迫大家踩地雷 09/17 14:07
我也覺得這應該要審慎考慮開放某些比較重大的
23F:→ cka: 好像是怕有前科的話走到哪都無法求職或是租房才不給查 09/17 18:02
沒辦法社會也會希望接納那些走錯路的,不過某幾類真的無教化可能。
24F:→ mimily0504: 就抽鬼牌啊 09/17 20:13
這有感
※ 編輯: jack096 (121.150.240.117), 09/17/2018 20:31:05
26F:→ mimily0504: 最後一大段是說房客簽同意書, 讓房東去查"準"房客的 09/17 21:03
27F:→ mimily0504: 前科, 我覺得這是有需要, 台灣就是太好租屋了 09/17 21:04
28F:→ mimily0504: 日本人為什麼會去住網咖? 因為網咖不用保證人, 台灣 09/17 21:05
29F:→ mimily0504: 就是又沒保證人制度, 又沒查前科的習慣. 09/17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