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chu (?)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面積屋齡樓層)??
時間Fri Jun 22 10:45:40 2018
好房網來通知:
106年11月28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要求以下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面積、屋齡、樓層、法定用途]。
刊登者必須如實填寫資料,內容須與謄本或所有權狀相同,不然會罰款。
好房網作為租屋平台業者,必須盡查證責任,不然也會被罰款。
請問:"增建"的樓層或使用坪數等是否就無法照實刊登廣告?
若被實地查到增建樓層不在謄本上或是
使用坪數不符不就麻煩大了(被罰款?增建反被敲掉)???
不知房東大大們經驗如何???有何因應之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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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mily0504: 你要符合法令,一樓權狀20坪,你就刊登20坪,有增建1 06/22 20:27
2F:→ mimily0504: 0坪也不要刊不要寫契約上就好了。 06/22 20:27
3F:→ mimily0504: 房子那麼多,誰會一一去查廣告,廣告平台是怕他們被 06/22 20:29
4F:→ mimily0504: 罰,他們廣告起碼幾千筆,被罰多了很痛。 06/22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