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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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電競戰隊租屋遭阻撓 北市建管處:樂意協調
時間Tue Jan 30 14:25:0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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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87186 (查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電競戰隊租屋遭阻撓 北市建管處:樂意協調
時間: Sun Jan 28 21:10:00 2018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電競戰隊租屋遭阻撓 北市建管處:樂意協調
3.完整新聞內文:
香港電子競技公司(HKE)為旗下選手安排休息處所,選擇台北市南港區「華固奧之松」社區大樓,日前爆出管委會刻意刁難、阻擋入住,雙方一度鬧到警察出面,HKE稱不排除提告;北市建管處今天受訪時表示,管委會作法恐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北市府有設置「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若其一方提出申請,樂意協調。
日前傳出,HKE去年12月就跟「華固奧之松」簽約,作為旗下電競選手有睡覺休息地點,已於1月1日租約生效、繳房租,並完成屋內裝潢,原訂1月15日搬進去,大樓管委會阻撓,不讓選手入住,引發外界熱議。
建管處指出,中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明訂「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建管處解釋,所謂「專有部分」就是屋主,當屋主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除非法律有明文禁止的特定行業、行為,譬如住宅區不能開KTV、開賭場,否則管委會沒有權利用規約方式,決定要租給誰、或誰不能住進來,「規約不?
建管處舉例,新北市板橋有一案例,有老人安養院要進駐公寓大樓,該大樓管委會不滿,決定用規約限制,最後法院認為,該地點可合法申請設置安養院,判定管委會權利濫用。
不過,建管處坦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並無罰則,公部門也不會主動介入私權糾紛,若當事人出現糾紛,可以循司法途徑解決。
另外,北市府有設置「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建管處說,基於「先行政、後司法」,爭議雙方可以提出申請,建管處很樂意協調,但調處會沒有強制力,當事人可以選擇不來、或不出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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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95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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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88g88h88: 柯屁下台!唯一支持姚文智市長!01/28 21:10
2F:→ h88g88h88: 北姚新北吳,全面消滅kmt01/28 21:11
3F:→ LaLaYeh: 戰車都給我開出來!01/28 21:11
4F:→ LaLaYeh: 戰車都給我開出來!01/28 21:11
5F:噓 Haooconnor: 協調多久?協調到後來都不用住啦 幹01/28 21:11
6F:→ kingrichman: 公約能比民法大? 我也是笑了01/28 21:11
7F:→ kingrichman: 公約能比民法大? 我也是笑了01/28 21:11
8F:→ pooznn: 居住正義咧?!01/28 21:11
9F:推 superob: 胖叔叔救我01/28 21:11
10F:→ kingrichman: 建議去租透天,這才是最爽的01/28 21:12
11F:噓 opball: 開吉了啦01/28 21:13
12F:推 sid300: 何必硬要租那裡 既然被反對 租別的地方就好01/28 21:13
13F:→ kingrichman: 阻止入住,刑事可以告強制,民事可以告侵權求償01/28 21:13
14F:→ ilanese: 等官司打完了,大概也一年半載了。01/28 21:14
15F:→ sid300: 打官司是浪費自己精神 暫時也不能解決01/28 21:15
16F:→ akira00150: 沒有罰則的規定都是屁話不是嗎01/28 21:17
※ 編輯: jacky87186 (223.140.163.114), 01/28/2018 21:18:27
17F:推 bg00004: 這就是住公寓的不好的地方啊01/28 21:20
18F:推 purplvampire: 沒罰則...立法院是在搞笑嗎?01/28 21:20
※ 編輯: jacky87186 (223.140.163.114), 01/28/2018 21:22:05
19F:噓 binco: 說不租就不租 戰隊之前的支出誰賠 不是退租金這麼簡單 01/28 21:21
20F:→ kingrichman: 沒有"行政"罰則,不代表民事不能求償,這是兩部分 01/28 21:21
21F:推 heha751019: 沒有行政罰 但民事訴訟可求償 01/28 21:24
22F:→ akira00150: 在國外打官司...這負擔很重吧 01/28 21:25
23F:→ derrick0727: 生可可爆7 01/28 21:26
24F:噓 abcd5566: 讓一堆吵得要死的屁孩入住 那個社區才會倒楣 01/28 21:38
25F:推 heatsink: 屋主要租,也收錢裝潢完成了,結果管委會不給入住.... 01/28 21:57
26F:推 krokopaja: 告死他協調個屁 01/28 22:34
27F:→ stvn2567: 跟風 01/28 23:11
28F:噓 kenichisun: 乾 錢都付了,裝潢也弄了,不住哪你賠嗎? 01/29 01:27
29F:推 engram: 一樓你繼續做夢吧!哈哈哈哈哈 01/29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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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YOPOYOPO (118.167.65.196), 01/30/2018 14:25:04
30F:推 Freeven: 管委會根本沒有權利擋你要租給誰 01/30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