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cold (冷清)
看板rent-exp
標題[房客] 請問關於恢復原始屋況
時間Tue Dec 26 17:07:58 2017
之前租了一間房
(20年以上的老公寓,交屋也不是全空屋,特別用一間房來放置房東的物品)
除了簽約有看到房東本人,其他時間皆是和她老公聯繫
(聯絡方式也只留老公的)
----------------原因---------------
租賃期間房東老公說要看房子
我也馬上讓他進來(很用心保養房子,所以很有自信)
誰知道他一進來就開始挑三揀四找問題
(很明顯可以看出就是要找理由要錢)
也認了拿出不回押金 提早解約搬離
----------------過程---------------
收到對方的支付命令,於是打官司
房東果真提出不大不小的修繕費(20K以上)
我只要求對方拿出當初交屋照片證明是我造成的
但對方只提的出收據(估價單能算收據?)
庭上也都是原告對方在發言
我想開口,庭上法官說沒甚麼好反駁
---------------結果----------------
差不多要我全部給付
---------------請益----------------
當初就是對方要我莫名的修繕才搬離的
(部分設備有對話紀錄證明當初對方同意更換設備,
後面又不承認的說詞)
請問是不是該由房東舉證我破壞房屋
還是以後房東只要靠收據就可以要求房客支付款項
謝謝
哀...除了簽約見過房東,再來就是法院了
當初交屋搞得和戰場一樣
自費整理打掃和維修,也算是空屋歸還
以後還是要計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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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cold: 房東也是法官...哀 12/26 17:13
2F:推 ga886ga: 房東就是法官,開庭不是要迴避嗎?(民訴32條) 12/26 17:57
3F:推 mag1021: 房東是法官????什麼意思? 12/26 18:11
4F:推 maximilian: 判決書貼上來就知道問題在哪。 12/26 19:23
5F:→ mimily0504: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12/26 20:19
6F:→ medama: 幫QQ 12/26 20:53
7F:→ Xcold: 是職業也是法官,有空我放一下判決書 12/26 22:44
8F:→ yufat: 法官之間認識?同法院?丟案號就好 大家都會查 12/27 00:39
9F:→ mimily0504: 這篇有在LAW版問過耶 我覺得LAW版的比較專業啦 12/27 00:44
10F:→ mimily0504: 是說有判決書了, 是要再上訴嗎? 12/27 00:44
我要上訴
沒有辦法接受只靠收據(估價單)和嘴巴就能證明房客破壞租屋
而且事情起由是由房東方造成
(合約中期跑來要看租屋,嘴裡說的都是這裡壞那裏有問題
和對方告知這些本來這樣以及更改皆有告知
卻只回答要我繼續繳房租(三萬/月)......)
當初交屋屋主也只搬走自己想要的物品
我還特別留一間房用來放置他們留下的物品
遇到維修他說老房子多忍耐
除非我自費(但同意東西可以帶走,原本舊的他說可丟)
現在皆不承認
約好每月十五日繳租金
十五日上午就開始"一直"問租金呢?
還發生已經匯款還一早追討租金
為了修繕房子我也花費不少資金
(合約簽完繳了押金,對方才告知有白蟻
本來全要我自行處理
後來願意負擔部分)
修部破損地板和壞掉燈具(是整個燈座,並非燈泡更換)
我真的只想好好過日子才沒去計較
對於歷任租屋經驗,房東進來看過皆是正面表示
我也都告知對方租是租個家,所以我是真心對待房屋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房東
搬家很麻煩,對租屋做了如此多修繕
沒事也不會提早解約
發生糾紛後就只住了兩個月搬走(只繳交一個月)
兩個月押金就當為一個月租金+一個月違約金
另多匯款3000當欠繳水電相關費用(一定足夠)
對方還是堅持走法院要我修繕房屋的費用(外加一個月租金)
為了居住簽下完全偏向房東的合約
就算依照合約終止契約
卻得到因對方沒有同意還是有效......
出了問題也是房東嘴上說了算
我真是醉了
真的是太棒了
※ 編輯: Xcold (180.217.129.221), 12/27/2017 11:59:20
11F:→ yufat: 中間找碴還不快存證 不懂法律就找律師 建議判決確定再靠北 12/27 13:09
12F:推 spmark: 就說承租時要拍照存證阿,之前還一堆人要跟我吵這個 12/27 14:38
13F:→ spmark: 房子租給你,一開始沒先把屋況弄好,當然認為狀況是好的 12/27 14:38
14F:→ spmark: 拿回來的時候發現有瑕疵,當然要你負責修好 12/27 14:38
15F:→ spmark: 這種事情上了法院,就是有風險,想避風險就做好保護措施 12/27 14:40
16F:→ spmark: 然後阿,法官的圈子其實不大 XD 你說他們認不認識....XD 12/27 14:41
17F:→ spmark: 就算不認識,也不太會去噹自己同行啦 12/27 14:41
18F:→ mimily0504: 律師一個審級大概五萬,回復費用如少於五萬.....(攤 12/27 14:48
19F:→ mimily0504: 手) 12/27 14:48
20F:推 jejo: 太可怕了以後租房子前真的要先拍照了 12/27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