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7 (白)
看板rent-exp
標題租屋甲醛超標 房東不同意提前結束合約
時間Sat Jun 25 21:52:47 2016
小弟在新店寶橋路租了屋齡兩年的房子
入住前打掃房子時,正懷孕的妻子感到不適
請了宜家利來量測室內甲醛濃度
http://www.taiwan-ikari.com/
發現室內空氣甲醛濃度均在0.14ppm以上
抽屜甲醛濃度可達0.36ppm
跟房東反應後,房東不願意理會
嘗試找宜家利做除甲醛工程,並且通風+循環扇一個月後
宜家利來測量甲醛仍在0.14ppm 以上 (正在與宜得利洽談退費事宜)
於是找房東討論
房東為律師,不願意相信宜家利的測量,也不願意找第三方公證單位測量
只提出如不願意繼續承租,押金全部沒收
房東提出論點為,台灣沒有法律規定住家室內甲醛濃度
如有問題可以打官司
小弟對於法律並不熟悉,只找到以下資料
依民法第424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
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
仍得終止契約。」
http://www2.tmm.org.tw/pub/rent_041.htm
請有什麼辦法能拿回押金呢?
真的去打官司,有論點站住腳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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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mily0504: 你要用這條解約,"你"必須找具可信度的單位幫你測量 06/25 23:34
2F:→ mimily0504: 甲醛濃度確實高於標準,對人體造成違害才能適用該條。 06/25 23:34
3F:→ mimily0504: 你要解約,你要提出證據,不是房東被指控,就要提出 06/25 23:34
4F:→ mimily0504: 證據自請。 06/25 23:34
5F:→ white7: 請問可以提供"具可信度的單位"的名稱嗎?例如SGS? 06/26 10:07
※ 編輯: white7 (118.163.101.193), 06/26/2016 10:10:15
※ 編輯: white7 (118.163.101.193), 06/26/2016 10:11:24
6F:推 spmark: 推一樓 06/26 14:39
7F:→ fashionjack: 應該有新裝潢才會甲醛偏高,門窗打開,裝抽風機。 06/26 20:01
8F:→ fashionjack: 無需過於鑽牛角尖。 06/26 20:01
11F:→ mimily0504: df檔,環保局認可,當證據比較有利。 06/27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