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1991 (芋頭)
看板rent-exp
標題[金錢] 房東反悔付水費網路費
時間Wed Apr 13 09:09:11 2016
大家好,小弟朋友最近租了一間套房還沒入住
一開始在租屋網上房東有註明租金包水費
網路與第四台費用,後來簽約後房東反悔
想讓朋友自己出,契約上沒寫明租金有沒有包
水費、網路、第四台費用
但有拍下租屋網說租金有包含上述費用的照片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是誰有利呢?
有沒有法條可以拿出來壓房東?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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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214.8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460509753.A.F76.html
1F:→ sichi: 租屋廣告有寫就算有 網站照片跟網頁要保存好 04/13 09:18
2F:推 spmark: 推樓上,廣告文視為租約一部份喔 04/13 12:01
3F:→ bear1991: 感謝兩位大大回文,不曉得有沒有相關法條可以參考呢? 04/13 14:17
4F:→ bear1991: 或者有沒有關鍵字可以搜尋,謝謝你們! 04/13 14:17
自回一下,民法347、360、435
※ 編輯: bear1991 (123.195.34.78), 04/13/2016 21:07:25
5F:推 gardenless20: 學到一招..感謝 04/13 23:47
6F:推 dodonpachi: 我也學到了 租屋廣告要留畫面啊.... 04/15 23:41
7F:推 dt84812dt: 那請問租屋條件寫可養寵物,但備註不行呢? 04/16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