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31341 (AliceInWonderland)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請屢勸不聽的房客搬走
時間Wed Jul 8 01:46:42 2015
家人有個分租套房除了固定房客以外,有四間房間交給仲介打理,並且交代需要過濾房客
!一、如果是兩人或情侶,需補貼水電費,尤其如果是小房間單人床其實也不適合給兩人
或以上住。
二、禁止養寵物
三、鞋子要放在走廊上需放入鞋櫃(每間房都有一個並且可放至少六雙)
沒想到,最近開始收到其他房客反應有狗叫、情侶吵架狂敲門、還有充滿男女鞋子的走廊
(不只一次去)......... 委婉的請她需要開始找房子以後,房客以房子不好找為理由從
原定的六月底到七月底到八月底。我們因為自己有養狗所以了解不可能把狗狗丟掉的困難
,但同時我們也面臨其他房客的抗議與不續約! 而且在我們答應等他找好房子的同時每
次請她不要再多人住或收鞋子都被敷衍了事,從來沒改變。竟然還先匯了房租說就是要住
...
真的沒辦法了以後,原本打算要看合約怎麼寫只能硬性一點,但卻發現仲介的合約上完全
沒提(就是很基本的合約)。當時家人遇到此房客確實有口頭告知,每個房客都很配合,
也因為只有這個分租套房所以不是很了解合約內容交給仲介處理。
請問大家.... 到底應該怎麼辦才能好聚好散的跟她說掰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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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11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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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mily0504: 存證信,期滿不續約,約滿後匯入的房租收受的名義是 07/08 01:59
2F:→ mimily0504: 「違約金」(期滿不搬就是違約的意思,一般租約期滿) 07/08 01:59
3F:→ mimily0504: 不搬是2倍),然後打反還房屋+積欠違約金的訴訟07/08 02:01
簽兩年約,現在還不到一年呢!真是傷腦筋!
※ 編輯: alice31341 (111.80.117.202), 07/08/2015 02:06:25
4F:推 spmark: 已經違約,就請走吧,當初招租廣告有寫的話就可以了07/08 02:22
5F:→ spmark: 你體諒她養寵物不好找屋,但她體諒你什麼了? 07/08 02:22
好的,明天會問當初的仲介是否有標上不可寵物!妳這句話真的講到我們心坎裡了~
※ 編輯: alice31341 (111.80.117.202), 07/08/2015 02:54:50
6F:推 naoko22: 不要太好心~該走的程序要走~這種屢勸不聽的不用客氣了 07/08 10:30
7F:→ sichi: 應該是叫仲介處理 合約上只有簽某人 尤其單人房的話 可 07/08 12:27
8F:→ sichi: 以說她違約才是 且你們應該要跟房仲要賠償並解約 以後自07/08 12:29
9F:→ sichi: 己處理可能比較好 合約都是可以加註修改的07/08 12:29
10F:→ sichi: 又 可拜託其他房客錄或拍下來當作證據 有證據她無法不搬 07/08 12:30
完全被冷處理了,看來我要天天去敲門才找得到人啊~
※ 編輯: alice31341 (111.80.117.202), 07/10/2015 01:11:26
11F:→ thehome: 不是說交給仲介打理?怎麼不是由仲介去處理?跟仲介沒簽07/10 10:44
12F:→ thehome: 約?07/10 10:44
確實沒跟仲介簽約,今天終於找到房客還被她掃了一頓,拿著合約大聲喊說要她走可以、
先付違約金! 裡面光明正大一個男人跟一隻狗.... 還被甩門.....
※ 編輯: alice31341 (42.70.70.99), 07/12/2015 15: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