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go (歐果)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關於裝冷氣負擔問題
時間Sun Dec 14 15:36:07 2014
不好意思,是用手機發文。
今天夏天搬入現在租屋處,當時有要求房東要裝冷氣(因為是頂加),當時房東有口頭告知至少住一年以上,不然他不願意裝,後來拖了又拖總算裝好了。裝機前又說如果沒住滿兩年,就要負擔一半的冷氣費用。(另外房東很不願意處理房子的問題,當時入住並沒整理好,樓梯間的電燈、沙窗、廁所門等)
當時房仲先生有在旁邊,因為房東只是口頭告知,並沒有寫入合約。事後也覺得有點不合理,有跟房仲先生要求轉答,房仲回答是說沒寫進合約,就沒關係。
直到上個月繳房租時,房東有再提起(未滿兩年要負擔冷氣機費用的一半),並寫入他手上那份合約中。但覺得這樣實在很不合理,冷氣我們也不能帶走,以後還能供未來房客使用,完全不理解為何要負擔這麼大筆費用。
請問這樣還有轉還的餘地嗎?
因為現在住的幾個月常常生病或發生狀況,住的不是很舒服,是想約滿一年就全身而退。
請鄉民幫求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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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itingKHC: 跟他說付一半可以,退租時冷氣拆一半帶走 12/14 20:06
2F:推 Nanoha: 你去法律版問看看吧 12/15 13:10
3F:→ Nanoha: PttLifeLaw 12/15 13:12
4F:推 spmark: 房東沒裝冷氣還不是照樣出租房子 12/16 04:58
5F:→ spmark: 因為你要求才花這錢,你也同意交換條件,現在卻反悔? 12/16 04:58
6F:→ spmark: 不然你全額負擔,退租時冷氣搬走吧! 12/16 04:58
7F:→ spmark: 如果房子有挖洞還幹麻的,冷氣拆走後記得還原 12/16 04:59
8F:推 sexylook: 呵呵 最近好多"優質"房東來推文喔 12/17 16:32
9F:→ sexylook: 1.沒寫進雙方契約沒有效力 12/17 16:33
10F:→ sexylook: 2.不用鳥他,再哭邀就拿出你手上那份 12/17 16:33
11F:→ sexylook: 3.這種優質方東可以好好幫她宣傳一下 12/17 16:34
12F:推 spmark: 原po有沒有和房東達成協議,自己最清楚,人格是自己的 12/17 16:59
13F:→ mimily0504: 租約是口頭即可達成協議,不是沒簽書面約就不算,起碼 12/17 18:02
14F:→ mimily0504: 民法是這麼說的,這跟"優質房東"沒關係 12/17 18:03
15F:→ mimily0504: 房仲有時候是為了仲介成功收取佣金,有些話是不對的 12/17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