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751119 (早就該如此了)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惡意迴避的房客
時間Mon May 5 23:57:24 2014
想請教一下各位
我家的舊家20年前租給一位我爸以前離職的員工
因為時間很長後來轉變成不定期租約
但房客越來越賴皮
不是開三個月後兌現的支票
就是打電話聯絡不到
最近租屋處的廁所有漏水的問題
樓下的住戶已經多次反映
但我們聯絡水電師傅前往還是依樣聯絡不到人
明明燈是亮的怎麼按門鈴 敲門就是沒有回應
我們決定想收回房子整修
並且通知房客租約滿請搬家
但是存證信函用查無此人的名義被退回
住址和姓名都是無誤的
我們已經將存證的影本貼在租屋處的門口
告知說7/1後將進行整修工程
我想請問假如對方7/1然仍賴著不走
我方可以強行換鎖並進入室內施工嗎
那如果把房客的家具物品打包集中放在一間房間
這樣有觸法之虞嗎?
因為問過走法律程序的話似乎要一段時間
律師費又是一筆開銷
想來請問用這種蠻幹的方式適合嗎?
還有很更好的意見可以提供呢
謝謝大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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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39.92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399305446.A.E6C.html
1F:推 bikebikebike:停水停電試試看05/06 00:05
可是台電說停水停電對方還是可以復水復電耶!
※ 編輯: kao751119 (118.168.239.92), 05/06/2014 00:10:43
→ jack90:假如找律師 把惡房客請走 拿回房子 無價!
我們也有諮詢過律師 可是一來這種房屋糾紛官司會打很久 二來律師似乎不太有興趣接這種案件耶 05/06 01:12
2F:→ jack90:就是怕 弄不好 對方反咬你一筆錢 烏賴東西搞丟之類的...05/06 01:14
→
mimily0504:如果水電是他自己繳的,手上有單據,要復水電是可行的 05/06 05:41
3F:→ mimily0504:建議還是走法律途徑收回房子吧。 那個民事自己寫訴狀吧05/06 05:44
5F:→ mimily0504:部分,運氣好調解的時候就解決了。05/06 05:46
現在對方完全無法聯絡耶
要如何求和解
不走法律有個原因是樓下漏水嚴重對我們很不滿
打官司時間拖下去我怕到時候變成樓下要告我們…
才想說用蠻幹的方式
不過也怕樓上說的對方咬我們東西有少這樣
※ 編輯: kao751119 (112.78.79.68), 05/06/2014 07:56:48
※ 編輯: kao751119 (112.78.79.68), 05/06/2014 07:58:03
※ 編輯: kao751119 (112.78.79.68), 05/06/2014 08:01:2
※ 編輯: kao751119 (112.78.79.68), 05/06/2014 08:11:09
6F:推 Kirchwasser:既然要蠻幹 那就報警說這戶人口失蹤找不到人05/06 18:05
7F:→ Kirchwasser:直接請破門而入啊 05/06 18:05
我們是打算存證告知的合約日一到就報警破門
不過如果對方物品仍在家中
要給他教訓換鎖不就有被反咬東西不見的可能
那打法律程序強制執行就會拖到三四個月後了
有點兩難 打簡易庭的話有必要請律師嘛?
※ 編輯: kao751119 (112.78.79.68), 05/06/2014 18:17:55
8F:→ mimily0504:你訴請對方反還房屋,會先進入調解,停解成功,就有強 05/06 20:19
9F:→ mimily0504:制執行的名義。 不然你就先停水,如果是供水管導致樓下 05/06 20:20
10F:→ mimily0504:漏水,停水以後水管沒水就不會在漏了。 但是你的房子會 05/06 20:21
11F:→ mimily0504:便什麼樣子就很難講了.... 05/06 20:21
12F:→ mimily0504:上面部落格都教你怎麼寫訴狀了,要不要請律師自己考慮 05/06 20:24
14F:→ jack90:整個討論串自己參考啦 好像有免費法律諮詢(但是人很多喔) 05/07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