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en0712 (阿雞)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訂金已付,房東說不租了!
時間Thu Mar 13 10:05:42 2014
最近看到一間套房喜歡
房東説上一位房客
因為有些原因只住到月底
要房東可以先找人來接房
而那個接房的人就是我
因為他們是因為要付貸款
所以以出租費用來腳房貸
必須先提早找新房客
我已付訂金了
但就在昨天,房東打來,
説:「上一個房客不搬了,要把訂金退給我」
問題來了,我已經跟現在租的房東說,我不續約了!
現在我一個頭兩個大
然後又很生氣新房東怎可以這樣
但我卻不知道要如何做,才能得到賠償?
有人可以教我嗎?
下面是給房東訂金時,她寫的這能證明嗎?
http://miupix.cc/pm-L0FX32
抱歉,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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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9.12.101.130
1F:推 kanna:民法249條第3項,對方要賠2倍;假設定金100,他共要給你200 03/13 12:18
2F:推 sam36388:要退兩倍喔~ 03/13 13:30
3F:→ Lauren0712:若對方不加倍還呢? 03/14 09:05
4F:推 cmoeoo:就說要檢舉他呀,看他是要被課逃漏稅還是要退訂金 03/15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