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ncis1 (嫌棄眼光)
看板rent-exp
標題[房客] 房東要求搬離
時間Wed Feb 12 18:35:45 2014
近日遇到租屋問題想請教大家!
事情是這樣,
一直以來都是房東太太負責簽約與收租金,
每年固定在6月底和12月底收下半年租金,
但是房屋產權是在房東手上!
但近日房東太太與房東離婚了!
房東說要我們搬出去,
錢則是在房東太太手上,所以可能拿不回租金與押金?
以往匯款完畢後都有簽約書,
但今年至今日2/12房東太太仍未將契約書給我們,
目前只有存則匯款證明可以當證據,
訂金的話有之前的契約書。
想請問
1.如要搬出去可以有辦法讓他們吐租金和定金回來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半年租金+訂金付諸流水~~
2.如果被強制趕出是先報警嗎?還是該如何處理?
感謝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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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227
1F:推 Missouri:除非你能證明或有寫明房東太太是代表房東跟你簽約,否則 02/13 14:57
2F:→ Missouri:房子是房東的,他又沒跟你們簽約,他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 02/13 14:58
3F:→ Missouri:妳只能告房東太太詐欺並要求他賠償損失 02/13 15:00
4F:→ frencis1:感謝樓上的回覆!我再跟我同學討論看看要怎麼辦!! 02/13 18:15
5F:推 isacheng:學生可以請教官協助喔~ 02/13 23:27
6F:推 phantomli:夫妻間很容易成為「表見代理」(民169),但要視個案情 02/14 09:44
7F:→ phantomli:形有無足以構成外觀誤信確有代理權的表見行為(Ex簽約時 02/14 09:44
8F:→ phantomli:有無出示權狀、稅單、或以所有權人名義簽約~)如果都沒 02/14 09:45
9F:→ phantomli:有,房客只能怪自己不小心,沒有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出租他 02/14 09:45
10F:→ phantomli:人之物,這個契約仍然對於出租人有效,但若無代理關係, 02/14 09:46
11F:→ phantomli:則對房屋所有權人無效,法律上是會被趕走的,只能向出租 02/14 09:47
12F:→ phantomli:人主張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通常基於夫妻情分,所有權 02/14 09:47
13F:→ phantomli:人會算了,免得配偶被告,但本件剛好遇到人家夫妻要離婚 02/14 09:47
14F:→ phantomli:,就很難講了~至於詐欺,應該是沒有,畢竟對方取得的租 02/14 09:48
15F:→ phantomli:金是根據有效的租賃契約來的,並非不法取得~) 02/14 09:49
16F:→ phantomli:本件如果租期已久,或能證明房東知道房子出租,可以就這 02/14 09:52
17F:→ phantomli:有利部分主張房東與所有權人間具有內部授權,屬於隱名代 02/14 09:52
18F:→ phantomli:理(由先生授權太太出租,但以太太名義打契約),本件處 02/14 09:55
19F:→ phantomli:理結果,很大程度要看當事人的舉證能力跟談判技巧,建議 02/14 09:56
20F:→ phantomli:找教官或家長(有能力的話請律師)協助,比較不會因為社 02/14 09:57
21F:→ phantomli:會歷練不夠吃了虧,或做錯決定~ 02/14 09:57
22F:→ lifelikeplay:挖靠真的是什麼怪招都有 02/17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