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eycave (君子可欺之以方)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我是房東想提前終止契約
時間Thu Aug 29 19:47:02 2013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有一間房子租給別人作小吃生意
今年4月跟房客定了一年契約(契約格式是書局買的紅色封面的那種)
但最近房客好像做不下去
想要找他親戚來經營
並且表示可否不要重新簽訂契約
但他親戚我並不認識
想請問
我可否主動提出跟房客解除契約請他將屋子原樣歸還?
又
若我主動提出出要解除契約要求
除了將押金歸還給房客之外
是否還有其他的責任或是應該賠償房客的部份?
麻煩各位先進幫小弟解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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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1.191
1F:→ cka:如果他有裝潢 08/29 20:18
2F:推 skyygygy:注意看看你手上的合約也很重要 08/29 23:11
3F:→ honeycave:請問樓上大大是什麼意思呢? 契約上有寫不可以任何形式 08/30 13:10
4F:→ honeycave:轉讓他人 只是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 沒有經驗 08/30 13:11
5F:→ honeycave:想來這裡請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08/30 13:11
6F:→ CLFJ:轉讓的定義是甚麼?如果都是由他的帳戶來付給你租金呢? 08/30 13:44
7F:→ honeycave:重點就是這裡 當初契約裡就是寫明不能轉讓給他人經營 08/30 14:24
8F:→ honeycave:現在就是怕有問題發生時我找不到負責的人 08/30 14:26
9F:推 skyygygy:樓下有大大回你囉,你參考看看,我之前也遇過類似的問題 08/31 01:56
10F:→ skyygygy:最終是私下協調,因為如果他是親戚來住,我會沒皮條 08/31 01:56